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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执行新负面清单 新三板主办券商犯了哪些错?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7-09-14 11:13

9月11日,全国股转公司公布了8月份新三板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这是首次使用调整后的负面行为清单对主办券商进行月度测评。

值得一提的是,8月份券商整体执业质量继续提升。在6月、7月、8月,全国股转公司共记录主办券商负面行为分别为315条、156条、119条,呈快速下降趋势。

多位券商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尽量减少扣分点、不触犯负面清单是主办券商的底线。8月是半年报季,有特殊性,或许接下来的9月、10月主办券商扣分会更少。

高频触犯的新扣分项

公告显示, 评价点值排名前五的主办券商为方正证券、银河证券、安信证券(并列第二)、中泰证券、西南证券(并列第四)。

事实上,在2017年7月14日,股转系统官网发布《关于发布新修订的的公告》称,调整后的负面行为清单自2017年8月份月度评价起正式实施,不溯及调整实施前已公布的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

而此前执行的是2016年3月30日股转系统首次公布的《清单》,自当年4月1日起。

21世纪济报道记者对比修改后的负面清单发现,清单仍是从推荐挂牌、挂牌后督导、交易管理、综合管理等四个方面,对券商们的执业行为做以评价和 监督,但监管和考察更加细化和具体。比如关注的负面行为从2016年的35条增加至目前的44条。总体来说,修改后《清单》更加关注信息披露、监管等方 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统计显示,8月份新三板主办券商触碰到了多条新修订的条款。

公告显示,8月全国股转公司共记录负面行为119条,涉及52家主办券商。其中,推荐挂牌类16条,占比13.45%;推荐后督导类73条,占比61.34%;交易管理类6条,占比5.04%;综合管理类24条,占比20.17%。

其中,推荐挂牌类中,负面行为清单第5条问题突出,主要为部分反馈问题未回复,8月份主办券商共被记录4次犯规。

而第5条,正是新版负面清单的新增修订内容,值得关注的是,它也正是推荐挂牌类中被触犯最多的新规。

而在挂牌后督导类中,触及负面行为清单第17条(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线上或线下更正,且未尽事前审查职责)、第15条(对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备案 材料未尽事前审查职责)、第12条(日常业务未严格按照相关业务指南或通知等的要求进行办理)问题新增数量较多、8月被记录次数分别为36次、19次、 12次。

而第12、第15和17条都是在今年7月才新增的负面清单条款,是此次修订负面清单加强的重点,即加强对披露信息和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8月没有主办券商发生涉及新增或修改过的“交易管理”和“综合管理”方面的负面行为。8月主办券商触犯的是旧规:第26(前次做 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未在5分钟内重新报价)4次,第33条(营业部信息更新未及时报告或报告信息不完整)2次;第36条 (未在规则要求的时限内提交业务申请材料)2次,第38条(业务申请材料或备案材料中的关键要素缺失或存在明显错误)22次。

其中第38条触犯被记录的次数22次,为8月第二高,仅次于前面提及的第17条的36次。

为什么新三板的主办券商频繁犯规?一位负责新三板业务的券商人士蒋明(化名)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要结合股转的发展阶段和券商随之 做的调整来看,股转的高速发展采用的模式是规则滞后,业务先行,这使得整个挂牌推荐在前期养成了一个惯例就是‘协商’:交材料-不合格-再修改;有什么新 流程先做了,如果不对再改。”

“另外,根据券商的投入,三板的投入产出比是不能跟主板比的,不是说做三板项目有多难,但是新手直接上项目‘敬畏心’不够,总觉得是小事儿。而现在三板信息披露频次太高,考虑到一定的自然比率,犯错的绝对值看起来就比较高。”

反复扣分项

值得庆祝的是,在7月执业质量整体提升的情况下,8月份整体券商还在进步。

一位来自大型券商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对全国股转公司的主办券商排名,我们领导很重视,从去年才开始考核,刚开始大家对这个测评不是很习惯,对 负面清单问题不敏感,但是后来被扣了几分之后,大家知道扣分点在哪里了,并且领导每次开会都强调,然后团队就注意起来,部门也开始专门抓这些点,所以慢慢 地我们的扣分越来越少了。”

蒋明也表示,“我们公司没有冲动去提高排名,但不犯错绝对是底线,只要不犯错,排名就不会太低,我们一直在做的工作就是不要触犯负面清单。”

不过,部分沿袭下来的负面清单旧规还是反复被触犯。

从8月的数据来看,被反复扣分较多的有:第1条(通过BPM报送申请挂牌材料被全国股转公司受理处驳回),6月、7月、8月,全国股转公司记录该负面行为分别为1次、6次、4次。

对此,蒋明表示,“现在材料基本都是BPM报送,考虑到新三板上万家的挂牌数量,这个数量不算多。”

此外,负面行为清单第26条问题也很突出,主要为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未在5分钟内重新报价,6月、7月、8月全国股转公司记录该负面行为分别为5次、4次、4次。

[责任编辑:曾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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