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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等三券商开户合同存霸王条款 整改情况参差不齐

来源: 法治周末  2017-03-15 10:30

三券商格式合同仍存“霸王条款”

作者: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徐依禄 来源:法治周末

“扫一扫二维码,1分钟开户带你飞”,这是某券商开户软件上醒目的字眼。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证券开户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以后,消费者只需动动手指,用手机扫一扫二维码在券商的APP上,便可在十几分钟内开通证券账户。不少券商以网上免费开户,营业点收费开户的方法鼓励投资者网上开户。

十几分钟便可开通证券账户,虽为投资者和商家带来了便捷和高效,但事实上,消费者本可享有的一些权益可能“淹没”在密密麻麻的合同条款中。

整改情况参差不齐

《法治周末》曾报道,2016年9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深消委)通过专业调查及评议,公开点评9家券商的开户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包括国信证券、大通证券、民生证券、华西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原齐鲁证券)、长江证券(详见《法治周末》2016年9月29日《多项霸王条款藏于9家券商格式合同》)。

彼时,深消委法律部法律专员范福东向法治周末记者称,深消委在梳理资料的基础上,组织了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认为这些合同中存在不少“霸王条 款”,其中包括不当赋予经营者单方定价、单方调价的权利;变更和停止后续业务范围“无需通知”消费者、不当免除经营者一方可能承担的责任等。

于是,深消委对9家券商下发整改劝谕函,当时即有4家券商作出整改。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大通证券、民生证券及华西证券则表示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完成整改。

法治周末记者回访了上述几家券商发现,券商整改情况参差不齐。

截至记者发稿时,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已更新开户合同文本,也修改了合同中“霸王条款”;民生证券改动部分条款,个别“霸王条款“仍列其中;华西证券官方电子版开户合同文本未作修改;大通证券北京营业部公示的开户合同未作修改。

深消委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目前已收到民生证券、国信证券及大通证券整改后的开户合同。对于尚未回复整改情况的券商,深消委将适时向其发送整改情况监督函,并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回复整改情况及其最新版开户合同。

“我会将于近日再度收集9家券商的开户合同进行审查和评议,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券商整改情况。”深消委方面称。

目前,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后发现,招商证券网上开户的电子版合同及其北京营业部公示的纸质版合同均修改或删除了“霸王条款”。新版合同启用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而深消委此前要求其在2016年10月前完成整改。

另外,记者与国信证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回应称:“公司已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并修订了开户合同,新版合同已向深消委报备。” 于是,法治周末记者从国信证券官网获得电子版开户合同,并发现国信证券已对深消委此前提出的问题条款作了修改。

记者又查阅了民生证券开户合同,但发现其“霸王条款”有一部分未做修改。比如,民生证券开户合同第三十条。

此外,截至记者3月13日发稿时,大通证券北京营业部公示的开户合同及华西证券官网上公示的开户合同,依然可见“霸王条款”。此前深消委整改劝 谕函指出的大通证券开户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第七十五条仍出现在其合同中(第七十五条内容“本协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 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及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 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法治周末记者随后走访了大通证券北京营业部,该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新版开户合同将于3月13日(周一)送至该营业部。但记者3月13日再赴该营业部时发现,对方仍使用存在“霸王条款”的纸质版开户合同。

同样,华西证券官网开户合同也依然可见“霸王条款”。而据深消委去年9月给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华西证券整改时间应在2016年9月前。

“霸王条款”从何而来

券商开户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并非全部自己制定。

去年9月,深消委发布的整改劝谕函中指出,券商开户合同部分涉评条款直接援引自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范本)》(以下简称《范本》)。

据了解,证券业协会于2014年1月13日发布了新的《范本》。同时,中国证券业协会明确了,范本供证券公司在开展经纪业务相关协议文本修订工作中参考使用。

对此,深消委曾向证券业协会发函征求反馈意见。证券业协会回应深消委则明确了《范本》对证券公司不具有强制力,仅供会员单位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参考使用。并表示,将尽快做好包括《范本》在内的自律规则的评估修订工作,及时反馈修订意见。切实维护证券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就《范本》修订进展,多次联系证券业协会,但截至发稿时,对方相关部门电话仍无人接听。

那么,证券业协会《范本》为何存在“霸王条款”?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教授刘俊海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范本是按照券商利益诉求制定的,没有召开听证会,听取消费者的利益诉求,所以范本在 制定之初本身就没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多赢共享”和诚信的原则,由消费者和券商共同制定,而是由一方制定,其中自然会存在对金融消费者不利的条 款。

“以后应该以‘开门缔约’‘民主缔约’‘透明缔约’的方式制定合同范本,这样才能经得住历史的检验,社会的检验、法律检验,才能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市场效果的统一,才能打造券商‘多赢共享’‘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现代金融生态环境。”刘俊海说。

便捷更应安全

券商开户合同及《范本》中存在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是否知情?

法治周末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股民,多数股民表示开户时未注意过密密麻麻的合同里写了些什么。

一位股民向记者表示,在线上开户的过程中,根本没想到去详细阅读合同文本。

法治周末记者进行开户实验后发现,如果不详细阅读合同文本,线上开通证券账户用时约15分钟。

线上开户大致分6个步骤:第一步为身份验证,页面提示拍摄开户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后,系统则自动识别正反面信息并在表格里呈现,后需经过后台工作人员核对。

第二步为视频验证。券商工作人员需要确认是否是本人开户,以及询问是否本人自愿。

第三步为选择账户,包括深圳A股账户、上海A股账户等。在这一环节中需要签署协议,页面中协议文本,包括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和风险揭示等12份合同及协议供消费者查阅。协议最下方则是“我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合同、协议”字样。

第四步为三方存款跟银行绑定,要求消费者绑定其银行卡信息。第五步为风险评估,此环节以问卷形式呈现,根据年收入等信息进行风险测评。

第六部为问卷回访,客服人员询问消费者是否阅读合同。

对于网上开户的利弊,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律师王智斌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网络开户虽然更加便利,但缺乏可靠的审核程序。甚至可以冒用他人名义开户,更别提阅读合同了。总体而言,现在流行的网络开户,虽可提升效率,但对社会总效用而言,仍然是弊大于利。

在刘俊海看来,证券公司在提高效率,方便投资者的同时,应加大揭示投资者风险的力度,应引导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投资实力和风险偏好进行投资。也让投资者清楚,自己适不适合开户,能否承担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市场风险。

刘俊海建议,证券公司升级技术手段,使风险揭示及合同内容逐一呈现,成为必读的一项。或是结合图形或漫画的形式解释合同内容,打造真正的友好型券商。

[责任编辑:曾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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