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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石墨矿研报门升级:南京小股民状告四券商

来源: 现代快报  2011-05-27 09:44

  由中国宝安“石墨矿”事件引起的券商研报门再次 “升级”,最近南京股民以“欺诈客户”为由,一纸诉状将推荐中国宝安股票的四家券商告上了法庭。但是记者了解到,针对券商研报忽悠、股民能否维权一事,法律界人士本就互相激辩、观点不一,法院针对国内首次出现的此类诉状也非常谨慎,目前尚未正式立案。而南京股民表示,如果法院不立案,他会坚决上诉。

  □快报记者 王海燕

  事件起因

  “石墨矿”谁在说谎

  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期间,湘财证券、平安证券、国泰君安和信达证券先后发布了关于中国宝安石墨矿的研究报告。上述四家券商认为,中国宝安旗下子公司贝特瑞在黑龙江鸡西市拥有石墨矿,该矿适合于作锂离子二次电池的优质原料,而且储量丰富。这一重大利好消息发布后,宝安的股价由2010年7月的每股7元多,在半年多后上扬至每股25.45元,上涨了3倍多。

  3月15日,中国宝安首次发布澄清公告称,其目前没有矿产资源。四大券商声称这些研报内容的依据来自于中国宝安内部。此后中国宝安股价一路下跌。昨日股票收盘价为17.66元。

  事件升级

  南京股民状告券商

  在中国宝安与四大券商之间,究竟谁在说谎?各方相互指责,股民则是亏得一塌糊涂。

  南京股民蔡之兵是江苏钟山(专栏)明镜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他告诉记者,看到券商研报后,他分别于2011年2月22日、2月23日两次买入该股票共700股。

  3月9号中国宝安停牌,3月15日复牌后否认存在石墨矿资源,之后股价大跌。蔡之兵卖出400股,现在尚留存300股,至此共遭受损失3500元左右。蔡之兵在5月19日,以股民身份起诉四券商,诉由是欺诈客户赔偿纠纷,案卷材料已递至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此外还有南京股民委托北京的律师拟状告券商。

  律师激辩

  能否立案成悬念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律师徐培认为,从券商层面上讲,如果发布的研报存在错误,内容不实,应该由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就投资者层面而言,投资者选股的决策是一种自主决策,研报只能作为参考,“因为投资者和券商之间没有协议,也没有合约,因此不存在侵权和违约,案由不明确,所以投资者要打赢官司难度很大。”

  有律师认为,券商研究报告都附有《免责声明》,这更增加了投资者索赔的难度。

  股民蔡之兵本身也是律师,他认为股民绝对有告券商的理由。蔡之兵称,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立案案由规定中,针对券商的就有一条是“欺诈客户纠纷”。他认为券商发布不实研报导致股民亏损,就是欺诈。而且证监会有关《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也对券商发布研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三条就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公平对待发布对象,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

  股民态度

  如不立案坚决上诉

  蔡之兵称,前天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相关人士给他打来了电话,称他们正在研究他的诉状,要研究之后才能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给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那么我肯定还会上诉。”据了解,目前北京同样的案子也尚未正式立案。不过,目前证监会已经介入调查。

  蔡之兵称,券商“大话研报”层出不穷,但是目前还没有股民因为不实研报而将券商告上法庭的,如果此案能够立案,这将是国内首起股民起诉券商的案例,此案例对于约束券商乱发研报、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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