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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造假股价狂泻惹众怒 律师征集股民索赔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2011-03-29 09:57

  每经记者 牟璇

  绿大地前董事长何学葵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逮捕后,该公司的造假行为也逐渐浮出水面。与此同时,公司股价狂泻,投资者损失惨重。

  针对该公司的造假行为,《每日经济新闻》了解到,继北京、上海等地律师联合向权益受损的绿大地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后,成都地区律师也开始向相关投资者发起征集令。

  此前,包括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在内的三位律师,已联合向权益受损的绿大地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以代理其提起对绿大地公司、何学葵、华泰联合证券的民事赔偿诉讼,为即将到来的诉讼做好准备。

  与此同时,记者昨日也了解到,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吴淼律师也发出了征集令,征集成都地区权益受损的绿大地投资者诉讼委托。吴淼表示,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逮捕,这一事实已经公告,该公司涉嫌证券欺诈和虚假陈述的事实已经成立,其股价已大幅回落,投资者受到的损失是实实在在的。

  吴淼还提到,凡是2007年12月21日至2010年3月17日间买入绿大地,并持有至2010年3月18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存在损失者都符合起诉条件。

  对于征集令的进展,宋一欣表示:“征集令发出后,一天内就有众多股民向我们表示将起诉绿大地,昨天就将近收到了40~50个电话,网上咨询的也很多。我们正在挑选符合条件的,现在已有开始寄材料给我们的股民了。”

  一位拟起诉绿大地的投资者张先生表示:“我从2009年11月左右就开始买入绿大地,现在我的账面亏损已将近30%了。”

  针对投资者关心的赔偿问题,吴淼表示,根据之前银广夏、东方电子的案例来看,若法院对本案进行裁决,赔偿标准可能是受案法院核定的投资者实际受到的资金损失,被告按照赔偿时的每股交易价格以公司股票来赔偿。也就是说,投资者拿到手的赔偿可能是股票。若以这种方式赔偿,那么赔偿的股票数额为投资者实际受到的资金损失/核定的股票价格。

  与此同时,吴淼还表示,上市公司造假已成事实,责任清楚,诉讼目标明确,且现在证监会的态度对股民较为有利,投资者起诉胜率在80%以上。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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