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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补充环保核查 洽洽食品IPO过而未发或有内情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11-01-12 09:52

  ⊙记者 郭成林

  早在2010年11月19日就IPO过会的上海洽洽食品,一直没有拿到发行批文,近日,上海环保局的一则环保核查公示折射出洽洽食品IPO曲折之路或有内情。

  2011年1月7日,上海环保局网站公布关于上海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补充)的公示。具体内容为:上海洽洽食品有限公司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的全资子公司。现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申请上市,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101号)的要求,我局目前正在对其子公司上海洽洽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补充环保核查。

  资料显示,洽洽食品IPO早于2010年11月19日过会。公司专业从事坚果炒货食品的生产和销售,2007年至2009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08亿元、20.25亿元和16.4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595.74万元、1.04亿元和1.01亿元。

  然而,公司过会至今仍未拿到发行批文。查阅资料,与洽洽食品同日过会的4家企业均已进入申购程序,分别为江苏秀强玻璃、宁波先锋新材料、西安通源石油、河南西峡汽车,其中西峡汽车已于今年1月11日挂牌上市。

  此外,又据现行规定,特定行业拟IPO企业获得环保批文均为其向证监会申报IPO的必备材料之一;环保问题是否过关亦是监管机构审核过程中的重点关注。基于此,洽洽食品出现“先过会后补充核查”的情况便颇为罕见。

  洽洽食品的“过而未发”是否与补充环保核查直接相关?子公司上海洽洽在公司申报IPO材料前是否已拿到了环保批文?记者查阅公司招股书,其间披露:2010年2月21日,上海环境局出具《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上海洽洽食品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意见的函》(沪环保法66号),认为上海洽洽三年来未发现环保违法行为。同意上海洽洽通过环保核查。

  那是否由于公司过会至今仍未发行,其间存在跨年情况,监管机构照例要求公司补充一个2010年的环保批文?记者查招股书,公司此前还获得6份上市环保批文,来自安徽、山东、重庆、河北、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市及自治区的环保部门。截至目前,记者一一查阅上述环保部门网站,未发现类似上海洽洽的补充环保核查公告。

  此外,记者咨询几位保荐人后获悉,正常情况下,监管部门在企业过会后至发行前,罕有要求进行补充环保核查的情况。“即使因跨年而要求,也是在补充披露2010年年报时附带核查。由于洽洽食品IPO报告期至2010年6月30日,从时间上推算,需要补充披露2010年年报需待今年1月31日之后。”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最后或还有一种可能,即公司存在会后重大事项——上海洽洽在环保方面存在重大突发问题。但记者检索近一年新闻,并未发现有关该公司的环保事故报道。

  “最有可能是公司被举报了,监管层才要求补充核查。”有IPO观察人士对记者表示。查阅招股书,上海洽洽已获得环保批文明确称“三年来未发现环保违法行为”,从时间上看,这三年系指2007年至2009年的IPO报告期。如今,补充环保核查的公告亦明确称“企业1年内如有环境违法行为,请于10日内函告上海市环保局。”

  这一年,应指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恰是上一份环保批文未覆盖的IPO时段。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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