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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因违规排污再上环保部黑名单 被罚款50万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 李春莲  2014-02-13 09:35

环保部责令中石油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该企业对环境污染进行生态修复

本报记者 李春莲

环境保护部2月12日公布2013年第四季度27起重点环境案件的处理结果,中石油下属分公司因违规排污被罚款50万元人民币。

据环保部介绍,去年12月,吉林省松原市有群众反映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气厂采油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水坑,废水废油随处倾倒在路边,污染土地和地下水。

对此,环保部公告称,责令中石油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该企业对环境污染进行生态修复。

值得注意的是,中石油曾屡次因环保违规登上环保部的黑名单。

据了解,中石油曾因未通过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遭环保部项目限批。2013年12月,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被环保部列为72家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之一。

而2月11日,在国新办刚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透露,2013年,针对总量减排任务完成得不好,甚至一些企业弄虚作假、偷排偷放,环保部进行了严厉处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和华电集团这样的大企业集团。而去年,环保部否决的项目达32个,涉及投资达到1184亿元。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环保部才刚刚公开表扬了中石油,它却再次犯错。

环保部在上述发布会上表示,从今年1月份的详细检查和核查情况看,2012年、2013年发现的问题基本上都整改了。中石化、中石油、华电集团三家企业已经完成任务,并且超出当时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任务范围。

除中石油外,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呼伦贝尔北方药业等企业也因某些项目导致环境污染而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环 保部称,去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有群众反映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隧道窑车间环境问题。包头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炼钢厂下达了《环境保护 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约谈了该厂负责人。目前,该厂已停止隧道窑生产,并对隧道窑及窑体进行了拆除。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 部门继续加强对该厂的日常监管,防止擅自恢复生产并确保隧道窑拆除到位,并向社会公开案件处理和整改情况。

(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汤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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