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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证券报精华摘要(12月31日)(2)

来源: 凤凰财经  2012-12-31 09:02

证券时报:

证监会稽查总队新设两支队 分驻沪深

中国证监会日前批准稽查总队设立第六、第七支队。两个支队各50人规模,分驻上海和深圳,在稽查总队集中统一办案的体制框架内,负责查处上海、深圳 及周边区域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这是证监会立足资本市场发展与监管的形势任务需要,不断深化执法体制、加强稽查力量的又一重要举措。

券商等三类机构获准管理公募基金

中国证监会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 拟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测算,将有16家 证券公司和1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符合开展业务的条件。

上周14家公司IPO申请获受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信息,从12月21日到12月27日,共有14家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IPO)申请获受理。其中,8家申报创业板,分别为山东博润工业技术、苏州设计研究院、郑州光力科技、河南富耐克超硬材料、安徽华骐环保科技、深圳市宏电技术、广州万孚生物技术、山东国信环境系统;其余6家申请主板(含中小板)的企业为江苏赛福天钢索、千禾味业食品、江苏利田科技、湖南丽臣实业、珠海威丝曼服饰、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

监管层推出五项措施分流800余家IPO排队企业

800余家首发募股(IPO)在审待发企业的命运或将很快就有答案。日前,证券时报记者获悉,监管层已相继推出五大措施疏导分流在审IPO企业,包 括引导企业场外挂牌、降低H股IPO门槛、财务打假刷掉不合格企业等五项。业内人士指出,相关举措将推动在审企业在一年内分流,其中,创业板排队企业受到 的影响最大,撤回申报资料的企业数量或达三成。

证券日报:

证监会:允许券商保险私募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拟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券商销售金融产品应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简称《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引》明确,证券公司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 或者以客户买入金融产品为目的提供投资顾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柜台交易等金融服务(销售金融产品或提供金融服务),应当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加强“两法衔接” 证监会新增两稽查支队

记者日前获悉,日前中国证监会批准稽查总队设立第六、第七支队。这是中国证监会立足资本市场发展与监管的形势任务需要,不断深化执法体制、加强稽查 力量的又一重要举措。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自2007年中国证监组建稽查总队以来,证监会集中查办了近300起性质恶劣、影响广泛的案件。

[责任编辑:往事如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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