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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成矿业陷14亿诈骗漩涡 5亿工程款不翼而飞成案中案

来源: 时代周报  作者: 韦杏伶  2012-12-20 09:54

从今年4月开始,青海贤成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贤成矿业” )遇到的涉诉经济案件多达二十几项,金额则高达14亿元左右,被告包括其自身及其控股股东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西宁国新” )、间接控股股东贤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贤成集团” )、实际控制人黄贤优以及西宁国新法定代表人钟文波等。

这些诉讼案案由均是贤成矿业及其子公司为控股股东西宁国新、间接控股股东贤成集团相关民间借款担保。在贤成矿业看来,这都是大股东“内鬼”私刻公章进行的涉嫌经济诈骗的行为。

正当贤成矿业积极自查并召集子公司也严格自查以还自身清白时,却又陷入5亿工程款不翼而飞的泥潭。

被追缴债务不断

今年6月26日,贤成矿业收到控股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创新矿业” )的汇报,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于 2012年 4月23日根据原告韩雪松的申请,以贤成集团、西宁国新借款本金、利息逾期不还及创新矿业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由,在贤成矿业及创新矿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冻结了创新矿业募集资金专管账户中共2.4亿元的募集资金。

由于案件涉及自身及众多关联公司,贤成矿业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和警觉”,并于当日启动内部自查程序,且立即分别向子公司创新矿业、油坑建材、梅州联维亚发出询证函,就涉及此案可能存在的担保事项进行询证。

贤成矿业随后发布公告称,其公司本部并没有发现与涉案相关的原始资料,也未发现有相关借款、担保的用章登记记录。通过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后 认为,这些经济纠纷案件是西宁国新、贤成集团内部的资金高管,出于个人私利的目的,假借公司或下属公司的名义,趁贤成集团及西宁国新有较大资金融资需求之机,采取虚构、伪造出借人、担保人身份,私刻公章等不法手段,凭空虚增贤成集团、西宁国新的债务。

据此前媒体报道,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李红律师认为,担保证据是不是造假,最终要由法院判决。上市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有据证权,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假公章或担保程序不合法等担保不成立。

不停被追缴的债就像洋葱瓣一样,随着贤成矿业接二连三公之于众而一片片剥落,但谁也不知道这颗洋葱究竟有多大,何时才能叶尽见心从而真相大白。甚至 当控股股东西宁国新的法定代表人钟文波于2012年9 月13日17时被广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伪造印章的罪名正式执行逮捕,也仍然无法给投资者一个满意的交代。

人们所知道的是,截至12月5日,因多起经济纠纷案,贤成矿业旗下已有多处资产遭到冻结及查封,涉及资金接近9亿元之多。

这些被冻结的资产包括贤成矿业所持创新矿业83%的股权、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青海大羊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梅州联 维亚66.84%的股权,以及控股子公司贵州省盘县云贵矿业有限公司对云贵煤矿的采矿权等四处采矿权。同时,创新矿业的农行格尔木支行账户遭冻结,轮候冻 结西宁国新持有的贤成矿业1275万股。当日,贤成矿业股价为5.19元/股。

5亿工程款“案中案”

正当贤成矿业积极自查并召集子公司也严格自查以还自身清白时,却不想弄巧成拙,子公司创新矿业非但没有就广东科汇一案可能存在的担保事项向贤成矿业进行汇报,反而另起波折,抖出5亿元工程款不翼而飞的事实,将贤成矿业拖入新的泥潭。

按照贤成矿业12月11日发布的公告,12月3月,创新矿业在给贤成矿业的回复函中称,“在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下,为大股东借款需求, 执行了对三门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简称“三门峡化工” )、格尔木海麒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格尔木市支行开户和共同管理。通过两公司账户向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账户分别转付给贤成矿业 大股东,占用了上述两公司工程款伍亿元。详细清单已交付给创新矿业财务总监杨勇。”创新矿业现在要求贤成矿业尽快转回占用的5亿元工程款。

然而,贤成矿业表示其董事会、管理层对此事均从未知情,并声称贤成矿业并未与三门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格尔木海麒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发生过任何资金往来,更未占用其相关工程款。且经查询杨勇本人确认,其从未接收过任何关于上述事项的详细清单。

因此,贤成矿业要求创新矿业明确说明贤成矿业何人、何时、以何种方式要求创新矿业“为大股东借款需求”执行“对三门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格尔木海麒 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格尔木市支行开户和共同管理”;另外,“大股东”具体是哪家公司或个人;还要求创新矿业提供各方签署的相关共同管 理的合同、协议等资料,如存在详细清单,也请继续向贤成矿业提供。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至今,贤成矿业表示并未收到创新矿业公司针对上述事项的回复函。

记者多次致电贤成矿业董秘办公室及证监会青海监管局,两处电话均一直无人接听。

事实上,除了涉及金额巨大之外,作为贤成矿业最关键的子公司,创新矿业此次“捅”的“娄子”对贤成矿业而言伤害非同小可。

目前,贤成矿业持有创新矿业 83.11%的股权,而这部分股权已经全部被冻结。而这被冻结的资产,几乎是贤成矿业的半个多家当。因为,截至2012 年3月31日,创新矿业净资产为 179026.07 万元,占贤成矿业净资产的76.78%;总资产为 218698.34 万元,占贤成矿业总资产的56.15%。

其实,创新矿业本是贤成矿业的“新欢”。贤成矿业于去年12月14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5亿元全部用于对创新矿业进行增资,并使创新矿业得以继续实施盐湖、有色金属选矿尾渣、尾矿资源化再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想不到,“新欢”很快沦为大股东吸金的傀儡。

尽管如贤成矿业所言,创新矿业至今未能提供确凿证据说明5亿元工程款的去向,但如若工程款确已归入贤成矿业大股东囊中,作为上市公司,何以如此掉以轻心,对此“毫不知情”,贤成矿业管理层有逃不开的责任。

而且贤成矿业对众多经济纠纷案件“毫不知情”的解释显得差强人意,因为其实在诉讼案发生后,贤成矿业在有意无意地与原本担任其监事、同时是其控股股东西宁国新法定代表人的钟文波划清界限。

先是公示钟文波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于2012年6月1日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并由西宁国新提名雷霁接任。

接着,在6月25日,被告人贤成集团股东黄贤优(贤成矿业实际控制人)、钟文波拟分别将其持有的贤成集团40%、3.165%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李润祺。

因此,到钟文波被捕的时候,贤成矿业声称其对涉诉案件并不知情仍可名正言顺。

对外担保有前科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今年多次惹祸上身的贤成矿业其实早有为控股股东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且欠债不还的前科。

2003年6月,贤成矿业为子公司深圳三兴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三兴纺织”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简称“招行景田支行” )借款200万美元提供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2004年6月,三兴纺织因未能按期偿还借款被招行景田支行提起诉讼。

贤成矿业在此次案件中不仅垫上了968万元的连带还款责任,还由于三兴纺织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其当时持有的光大花园8%股权被进行司法拍卖,光大花园2005年底经审计净资产为19548万元,8%股权价值约为1563.84万元。

截止到2003年6月11日,贤成矿业对外担保累计金额8720万元。截至2005年12月31日,贤成矿业共有7764万元短期借款逾期,借款主体均为母公司,债权人分别为:青海省工行小桥支行6251万元、交通银行兰州支行1398万元;青海省及西宁省财政局无息财政借款115万元。

其实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所有关于贤成矿业的经济纠纷中,其大股东和子公司扮演着主角,作为上市公司的贤成矿业看起来反而每每颇显无辜。

例如,2007年11月,债务人贤成集团、三兴纺织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莲花路支行支付1.7亿元,免除逾期未还的借款本金2.1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2008年3月13日,西宁国新持有贤成矿业的45754720股被冻结,原因是西宁国新为筹措贤成矿业所需紧急周转资金向广东省腾盛经贸有限公司短期借款1000万元,由贤成矿业为其担保并产生纠纷。

然而,在纠纷不断的2012年,贤成矿业的独立董事却以鲜明的独立意见,反驳了贤成矿业自认无辜的叫屈。

贤成矿业2012年8月30日公布,截至2012年6月30日,贤成矿业欠付西宁国新往来款项 317.02万元,欠付贤成集团往来款1926.73万元,与实际控制人黄贤优没有往来款项。公司不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

然而,这种说法遭到3名独立董事的反对。9月4日,贤成矿业的三位独立董事易永健、王汉齐、裴永红发表意见认为,贤成矿业“某些款项可能存在大股东占用情况”。

根据三位独董的意见,2012年8月 27日,贤成矿业向他们提供了一份自然人张长虹诉贤成矿业及控股股东案件的相关资料,资料显示该案已于2012年5月25日以法院调解方式审结,且由于贤 成矿业未按调解书约定的日期偿还借款,目前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而该起纠纷并没有在贤成矿业的中期财务报表中给予披露。

独董在核查该借款纠纷案过程中发现,《借款合同》的借款主体为贤成矿业,所借款项以委托收款的方式于2011年12月29日直接汇入贤成矿业指定的 广州新成实业有限公司账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雷霁。至于雷霁,独董表示,“据我们所知雷霁系贤成集团的员工”。由于代收方可能是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因 此发生代收代付行为后,存在关联占用的可能。

[责任编辑:往事如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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