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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断机制征求意见稿出台 业内称7%暂停交易或待商榷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张婧熠 郭璐庆  2015-09-08 10:21

9月7日晚间,上证所、深交所与中金所联合发布《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也意味着指数熔断机制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在我国期、现货市场出现。

《通知》称,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总体安排是,当沪深300指数日内涨跌幅达到一定阈值时,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暂停交易,暂停交易时间结束后,视情况恢复交易或直接收盘。

指数熔断机制的几个要点包括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日内各档熔断最多仅触发1次;分档确定指数熔断时间;特殊时段的安排;指数熔断范围及期现联动;指数熔断与停牌的衔接安排等几个方面。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除中国外,法国、日本、芬兰、澳大利亚、印度、马来西亚等国都有熔断制度。作为金融先行者的美国,“黑色星期一”一周年后批准设立了熔断机制,美股市场采取的价格限制主要表现在交易的暂停机制。

“股指期货起初模拟交易时有过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只针对指数,熔断起来会比现货交易更简单。”上海一家知名期货私募老总告诉记者。

通过《通知》能看到,我国的熔断机制的具体安排是,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14:30及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以及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的,暂停交易至收市。

多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资本市场人士认为,“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直至收市”的做法,或有进一步商榷的空间。

“7%或是一个可以再考量的事项。国外是没有涨跌停板的,我们本身则有涨跌停板。如果有一个利空的话,一大早触发7%就停了,一天没有交易,对流动性的影响是不利的。”上述北京券商资深研究人士认为。

此外,在该制度下,其他券商研究人士也有对流动性的考量。“《通知》显示熔断机制是以沪深300作为基准,目前来看定5%和7%有一定的道理。 我觉得有一点可以值得商榷的是,到7%的话全天的交易就结束了,我觉得这就不是熔断的概念,而是更像目前的涨跌停板。”上述上海期货私募老总认为,如果到 涨跌停板的话,买卖双方还可以交易,按照《通知》的规则,如果到7%,整个交易就结束了。

该上海私募老总给出的建议是,5%的时候停半小时,停7%的话可以允许停得时间长一点,比如可以扩大一倍到1个小时。“如果接近于下午快收盘, 是没问题的,一个小时不够的;如果一大早有什么利空消息出来,一下子跌7%,大家一天什么都不用干了。金融市场这样子的还是蛮少见的。”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也了解到,熔断机制没有正式应用到期指中,主要原因是中金所采用的是上期所技术的一套系统,但后者的商品期货没有熔断机制,且当时市场预计需要熔断机制的极端情况出现几率低,同时还有涨跌停板加以限制,所以股指期货上市时就没有推出。

“沪深300指数跌7%的概率很小,也几乎是全部跌停,考虑到那种极端情况,一天就不用交易了。那种情况大跌的话也就是因为恐慌。”该北京券商资深研究人士指出。

分析人士表示,有了熔断机制,还给予了市场及时发布信息的喘息时间,不然造成的损失可能更大。熔断机制的启用,便于让当前对股指期货的各种限制放开,让整个市场进一步搞活。

[责任编辑:曾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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