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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动向:重要文件近期密集推出 发现问题就立案

来源: 理财周报  作者: 田小蕾  2013-12-09 08:48

这是一个新资本市场的开始。一切的体系、制度、市场行为都处于一个新资本制度的重构期。

理财周报获知的可靠消息源称,近期还有更重要的文件密集推出,包括加大对虚假陈述和重大事项造假的处罚将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至8%。而且授予预审员更大权限,发现问题可直接交由稽查局立案侦办。

11月30日,周六,一场临时新闻发布会,终于揭开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的神秘面纱。从征求意见稿发布到最终落地,市场已经等待了176天。

IPO开闸也不再是“狼来了”的故事。2014年1月首批约50家企业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完成760多家企业的审核工作,预计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这是监管层给出的一张时间表。

跟此前征求意见稿被认为“没有触及灵魂”不同,作为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一环,此次改革力度空前,无论是监管层,还是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即将面临的,是一套新的游戏规则。

监管层紧跟

首批50家企业相当于首批试点,能够充分体现改革措施,对后续新股审核与发行有重要示范作用。

这场重大变革的牵头人证监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和压力。

11月30日的临时新闻发布会,持续了两个半小时,其中问答环节就有一小时四十分钟。这是一颗突如其来的重磅炸弹,以至于不少与会记者没有做好准备。就在前一天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监管层尚未透露任何与IPO相关的信息。

据接近证监会的消息人士透露,高层领导在11月30日签发了相关决定,为避免提前泄露信息给股市造成太大影响,所以决定立即发布,不能等到下周周五。

临时新闻发布会结束后,陆续有财经媒体负责人接到来自当地证监局人士的短信,要求正确、客观报道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及IPO开闸。

如此大的变化,对于监管层,不仅要时刻关注市场的接受程度,还有发行人和机构能否跟得上节奏。

12月2日上午,在证券业协会多功能厅,台下83家已过会企业背后的38家券商投行负责人,仔细记录监管层领导关于新股发行重启的指示,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发行部主任刘春旭、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炎、创业班主任宗成、发行部二处处长蒋彦、创业板处长田斌相继讲话。而在此前,不少券商已经连夜召开内部动员会。

“此前已经对IPO开闸时间麻木了,就想着做好一切准备,真的开闸时别耽误事就行,但‘狼’真的来了,发现准备还是跟不上改革的节奏,比如说老股转让规定、锁定期、股价挂钩等”,北京一名大型投行人士表示。

而监管层部署工作会议再次加剧了投行人士的紧迫感。

“会议完成之后回去行动起来,时间紧迫,相关工作在年底或明年初完成,否则明年1月底挂牌就较难完成。”在动员会上姚刚告诉各券商,“回去立刻开始准备,后续会在元旦之前组织对新股发行的相关培训,不仅针对项目,而且是整个行业如何转型。”

“如果想元旦之前拿批文,会后事项等在本月20日报过来,否则来不及。”宗成说。

田斌提醒:“已过会企业保荐机构应该与发行人尽快沟通发行时间、会后事项什么时候落实等,相关情况下周四要跟证监会沟通时间表,准备什么时候发行。”

“来不及了,必须马上回去逐层传达会议精神,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一名与会投行人士在会后接到记者电话后匆匆挂掉。

监管层也在加快自己的节奏,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还需要具体细则指引。

平安证券投行部人士表示,眼前最直接的承销环节还需要关注承销管理办法,主要疑问一是未来是否存在定价和询价,之前是定价发行和询价都可以采用,但是这 一次连定价都没有提,未来如何处理?二是配售环节,不再提询价对象或者配售对象,而提到了投资者,这个投资者的概念是否需要具有法人主体资格还是只要是个 询价对象就可以参与?

12月2日监管层透露,接下来将会陆续公布的有:最新的承销管理办法、及时性和盈利能力相关信息披露指引、补充现金分红规定的三号指引。

未来预审员发现问题立即立案

不久前注册制惊雷,让市场终于相信,这次监管层真的开始革自己的命。

接下来,3个月审核时限,一年763家审核工作量,也是监管层施加给自己的巨大挑战。

按照新发布的IPO新规,新股审核将在三个月内完成。

宏源证券投 行总部董事总经理占小平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判断改革者决心大不大,是想真改革还是假改革,重要标志之一是否愿意向自身动刀,就像判断政治体制改革决心大 不大的标志之一是观察当局是否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样。此次监管部门将审核时限控制为三个月,对自身产生空前压力,证监会将成为全部委机关中效率最高、 透明度最高的部门。同时增加了以券商为代表的中介机构压力,材料(行情 专区)质量不高将不会有机会多轮反馈直接中止或终止审核。

摆在监管层面前的,是等待已久的763家拟上市公司,主板183家,中小板313家,创业板267家。

市场甚至传出证监会暂停首发申请,监管层随即澄清,称拟上市公司应当先落实《意见》相关要求,其后方可向证监会报送首发申请文件。

中信证券股票市场部张欣亮认为,在审批方式上,可能采取新老划断的方式,对于新项目采取三个月审核,老项目财务老方法,但可能进度差异不会太大,否则审得慢的企业意见会很大。

据可靠消息,已经上报材料的公司,可能会在三个月内将预审做完。11月21日,北京一家中型券商投行人士向理财周报记者透露,最近得知此前一直搁置在会里的项目已经分到预审员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可靠消息人士表示,原先主要对材料做合规性审查的预审员,下一步会有两个职能,一是提问题,二是发现问题立即立案,监管力度空前。而在此前,如果在预审过程中被发现问题,还可以“撤材料”以避免继续被查。

尽管注册制是方向,但是在短期内,新股发行还保留了一定的行政化色彩,发审委也还要在一定时期内发挥作用,且压力不小。

据理财周报统计,第15届主板发审委从今年5月28日开始履行职责,总共25名委员,专职16人,兼职9人。从各委员成分而言,会计所、律所依旧占据大 部分位置,分别为7名和6名,评估机构、上交所、深交所各有1席。2012年8月成立的第4届创业板发审委则共有35名委员。

空闲逾一年的发审委员,即将进入快节奏的工作状态,不过角色也将与以往不同。

“对新股发行的申请文件仅做出合规性的审查,不对新股的盈利能力做出事实性判断,对出现问题的新股通过重罚相关利益方的方式进行有效震慑。”这是前述北京大型投行人士对监管层新角色的理解。

根据证监会机构人事改革方案,明年年初,发行部和创业板发行部将合并为一个新的发行部。但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的发行部门并不会因为实行注册制而缩小,而是需要充实更多的法律、财务以及其他领域的专才,加强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合规性的审核。

新游戏规则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落地后,中信证券、平安证券紧急召开电话会议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在新股发行“断篇”逾一年后,投资者将要面临比以往显著提高的新股供给量,这将是监管层严格执行三个月审核期的直接后果。

“同时增加了以券商为代表的中介机构的压力,材料质量不高将不会有机会多轮反馈直接中止或终止审核”,占小平表示。

上述变化,只是冰山一角。

在审核端,如何才能达到监管层强调的信息披露要求?“要知道,在美国,如果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信息披露不完备,SEC可以一直问下去”,华东一家中型券商投行人士说。

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时点提前,辅导、上市、督导过程全方位披露,自主配售信息完全披露,这都是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此前完全没有过的经历。

更为严峻的是,如出现虚假陈述并造成重大影响,等待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可能是全部回购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后果。

而被市场诟病的“业绩变脸”也将受到“如果上市当年盈利超过50%下滑,直接惩罚保荐机构”的震慑。

发行端的新规则,包括发行窗口市场化、发行节奏由市场决定,网下发行引入自主配售,网上发行引入市值配售,剔除10%最高报价、限制入围询价机构数量的下限与上限,引入存量发行等。

对IPO望眼欲穿的不仅是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还有一批打新专业户。但市值配售这一新规则,可能会让账户里面持仓证券市场低于一万元的投资者错过打新机会。

“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是本轮IPO新政中设置的打新门槛。而一份已经在部分证券公司间传阅、尚未正式发布的深市市值配售细则表明,今后只有持有市值不低于1万元的投资者才拥有参与新股申购资格,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前述华东投行人士表示,“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投资者资金将被分流,导致打新资金缩水。”

而存量发行则被投行人士认为是封杀IPO超募的利器。“如果出现超募,需要减持存量股,这一点还需要跟监管层继续沟通,监管层是否明确禁止超募”,张欣亮在与投资者交流时说。

176天等待

3168封电子邮件,38件传真,23件书面材料;其中机构意见91份,个人投资者意见3138件;另有130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通过报刊、博客、微博等途径发表了对此次改革的意见。在这些基础上,才最终形成了11页5538字文件(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

原本计划在6月21日结束征求意见的这份文件,诞生比预期晚了5个多月。而正是这5个月的研究,最终明确了注册制为转变方向。

6月7日,征求意见稿公布后,也被有关人士评价为只有技术性改革,未有体制之变,例如未触及发行审核制度。

于是监管层开始了长达5个月的研究推进。在这期间,受到市场无数催促和质疑。甚至有传言称高层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不满意,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

其实,早在意见稿公布后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上,证监会副主席姚刚称,发审委调整等根本性改革涉及证券法修改。今年4月,证监会法律部有关负责人在 公开场合表态,证监会正在推动将《证券法》修订纳入本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其修改的内容就包括“为向注册制过渡提供制度空间”。

接下来5个月,监管层酝酿重大变化的思路逐渐清晰。

在6月25日陆家嘴金融论坛上,证监会的新闻发言人指出,正在研究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实行这一改革还需要创造进一步的条件。

9月2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必须对过去IPO的办法进行较大的改革,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重启IPO必须与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重在改革,重在理顺新股发行体制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

在十一前证监会主席肖钢召集部分券商高层和学者座谈,首次提出2015年要过渡到注册制。

11月15日,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新股发行注册制,也为最终意见做了关键性定调。

[责任编辑:汤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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