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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改善公司治理 研究引入优先股制度

来源: 证券日报  2012-12-20 09:31

对公司治理好、市场满意、投资者认同的上市公司,在简化审核、取消审核方面可以先行尝试,放宽监管。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19日表示,研究引入优先股制度,满足投资者对稳定回报收益的需求。对公司治理好、市场满意、投资者认同的上市公司,在简化审核、取消审核方面可以先行尝试,放宽监管。

庄心一是在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不求回报最多,但求回报合理。”庄心一说,资本市场是个信息市场,信息对称才能定价合理,充分信息披露也才能信息对称。不同的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不同、自身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在公司治理和股东回报方面,也会有不同的方法,不同的最优选择。

在谈到中小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时,庄心一表示,由于过高的参与成本、专业化知识的不足和实际作用有限等种种原因,中小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方面的 现状并不是很理想,大部分选择的是用脚投票。为了更好发挥中小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他建议利用现在的通信技术,给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多样、更便捷的直 接通道和互动平台,能够在日常便捷地、随时随地向上市公司提出询问、质疑和提出诉求,直接向公司进行表达,同时要求公司或者是分类的或者是个别的作出说 明、解答和反馈。

他同时建议,中介机构探索股东权益委托管理的业务,把中小股东的意志、想法,通过专业机构集中起来,分类梳理以后去予 以表达。同时通过中介机构来行使投票权和提议权,催促解答和反馈,让更多投资者的声音能够发出来,受到重视,并起到作用。此外,可以考虑设立专业化的专职 机构,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通过专业持续的跟踪、收集和研判工作来参与公司的治理和影响公司的一些决策。同时就中小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的纠纷履行一些申 请仲裁和提出诉讼等服务。

此外,庄心一指出,在监管方面,证监会坚持“设立底线,留出空间”,使得市场千差万别的情况,不同的问题能得到适宜的解决空间,为探索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制度环境。“证监会将严守底线,严肃查处虚假信息披露、财务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他表示,对一批公司治理好、市场满意、投资者认同的上市公司,在简化审核、取消审核方面,可以先行尝试,对它们现场检查的频率、监管的密度也可以适当放宽。反之,就要加强。

[责任编辑:往事如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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