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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IPO:有政策没进度 5家待审龙年没戏
来源: 国际金融报 作者: 宋璇 2012-11-28 11:02“证监会10月19日发布一系列针对券商的利好政策,其中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相关人士关于放宽IPO要求的表态。一旦成行,不仅大型券商上市速度会提升,也将大大刺激中小券商上市的冲动。”
5家券商进入IPO申报企业名单、银河证券IPO获特批、取消证券公司IPO上市审慎性监管标准……如果说券商创新大会上提出的众多创新举措对券商来说还是远水,那么即将向券商敞开的IPO大门则让券商们看到发展破土的萌芽。
业内人士认为,一旦证券公司IPO上市审慎性监管标准正式取消,证券公司申报IPO的数量将会大幅增加,2013年将成为券商上市最为集中的一年。
787家企业冲关5家券商求关注
目前,有国信证券、东方证券、中原证券、东兴证券及第一创业证券五家公司进入IPO审核流程。
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IPO申报企业信息,截至11月22日,共有11家企业加入到了IPO企业的行列中,其中,上证所新增3家企业,深交所新增3家企业,新增5家企业。至此,IPO申报企业共计808家,其中拟登陆上证所的155家,深交所主板与338家,创业板315家,扣除21家中止审查企业,在审和过会待发企业共计有787家。
申报企业在增加,但由于IPO审批速度放缓,只进不出的状态让各家企业不得不一等再等。
“公司原计划今年年底能够挂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方沟通的结果是,最快也得到明年第二季度才能挂牌。”一家已进入IPO审核流程的券商高管在接受 《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极力保证业绩的平稳增长,补年报已经难免,只是希望今年的业绩波动不要太大,以免发行受到影响”。
券商每次上市似乎都一波三折。上市时遭遇了IPO关闸的窘境,公司2008年9月提交了首发申请并获得证监会通过,但直到2009年11月方成功上市。
目前,5家进入IPO待审状态的券商中,最早提交IPO申请资料的国信证券递交时间为2012年2月,如今近10个月过去了,依然处于“落实反馈意见” 状态中。在此之后,2012年4月中旬,东方证券的IPO申请现身排队候审名单之列,一个月后,东兴证券也令人意外地在名单中出现。目前,两家公司的审核 状态与国信证券相同。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落实反馈意见后,将进入预披露流程,而预披露距离发审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这意味着尽管审核流程已经过半,但年底前上述三家券商已经过会无望。
而今年下半年递交上市申请的第一创业证券和中原证券,还在初审之中。上市时间则会进一步后延。
监管政策松绑券商上市潮涌
除了上述已经出现在IPO申报企业名单中的券商之外,有关银河证券特批上市,以及国泰君安等大券商上市的消息也引起了市场关注。
9月末,银河证券IPO获特批消息在坊间流传。有媒体报道称,银河证券将采取A+H股同步上市的方案,且上市时点是在国信证券之后,东兴证券或东方证券之前。不过,截至记者发稿,银河证券还未出现在IPO申报企业名单中。
与此同时,曾与银河证券同属汇金系的国泰君安也传出了即将IPO的消息。有消息称,国泰君安将在2013年上半年申请IPO.
2009年以来,不少券商都在积极谋划上市,虽然监管层对于证券公司IPO上市审慎性监管标准限制了部分券商,但对于不少大中型券商来说,最大的障碍并不在此,而是“一参一控”的规定。
根据监管层的规定,2010年末绝大多数券商已经达标,但中央汇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建银投资旗下的证券公司,由于历史原因而延期至2013年5月31日前。在国泰君安和股权互换完成之后,中央汇金参股控股的券商仍然包括银河证券、申银万国、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因此,银河证券特批上市,是否引来其余“汇金系”券商的效仿引发了业界强烈关注。
“申万、中金、中信建投、中投等券商实力和业绩都不差,完全能够满足IPO申请条件,如果汇金系豁免‘一参一控’,那么这些券商预计都会在2013年底提交IPO申请。”上述券商高管称。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已有券商向监管层建言取消“一参一控”政策。如果按照2008年5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问题的 通知》(下称“《通知》”)以及2012年1月执行《修改意见》,除了“汇金系”参控股的券商外,齐鲁证券、安信证券等券商也已经达标。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10月19日发布一系列针对券商的利好政策,其中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相关人士关于放宽IPO要求的表态。一旦成行,不仅大型券商上市速度会提升,也将大大刺激中小券商上市的冲动。
扶优限劣倾向明显中小券商突围提速
10月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拟取消的审慎性监管要求包括券商的业绩排名等,预计年底前可实现。
2008年的《通知》要求,申请IPO券商须“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公司在上一年度经纪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等主要业务中,应当至少有两项业务水平位于行业中等水平以上或至少有一项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10名,而且应当至少有一项业务净收入增长率近两年位列行业中 等水平以上。
今年1月开始执行的《修改意见》放松了上述规定,只要求对于市场竞争力达到一定标准的券商,可不要求其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对于成长性达到一定标准的券商,可不要求其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不过,《修改意见》还是规定券商经纪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财务顾问业务、新业务等主要业务中,应当至少有两项业务近两年 均位于行业中等水平以上或至少有一项业务近两年均位于行业前10名;公司经纪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财务顾问业务、新业务等 主要业务中,应当至少有一项业务收入增长率近两年均位于行业中等水平以上。两者满足其一即可。证监会还表示,券商今后进行IPO将不再另设业绩门槛,只需 满足“一参一控”的要求。
“如果取消审慎性监管要求,证券公司只要满足一般IPO上市的条件就好,不少中小券商就会积极申请上市。”深 圳一家中型券商投行业务部负责人表示,“券商创新大会之后,证监会推出的多项创新业务,还进一步降低了风险准备计算比例、净资本扣减比例,鼓励券商发展的 意图明显,但‘扶优限劣’的态度也更加明显,因此,利用上市机会做大做强是未来中小券商突围的最佳途径。”
如果仅按照中小板的上市规定,“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目前,100余家券商有八成符合上述条件。
[责任编辑:往事如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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