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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5个月六陷质量风波 被指只致歉无改进

来源: 新华网  2012-10-25 10:46
在“抽死人”的高压质检下,光明乳业依然曝出多次质量问题。企业频频许下无法兑现的承诺实际上是一种应付媒体和公众质疑的表现

在“抽死人”的高压质检下,光明乳业依然曝出多次质量问题。企业频频许下无法兑现的承诺实际上是一种应付媒体和公众质疑的表现

新华财经10月24日电(汪文品)光明乳业今年第六次登上“黑榜”。10月19日,有消费者发微博投诉,购买的1.5L桶装光明纯鲜牛奶出现蓝色的固体颗粒物。对此,光明乳业回应称,2位消费者投诉的1.5L纯鲜牛奶出现颗粒物的原因已查明,为加工时摩擦出的塑料瓶盖颗粒。至于产品是否召回、颗粒物的最终鉴定结果以及是否对人体有害等,则只字未提。

此前,光明乳业曾于9月28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道歉信,称“要正视问题,勇于改进”,要成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建立问责制、一票否决制、长效监控机 制、强化全员责任意识等六项整改措施。没想到,一月不到,道歉和整改仍不能阻止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作为一个有着50多年发展历程的龙头乳业企业,光明为 何连续曝出6次质量问题?

半年六上“黑榜”

从今年6月至今,光明乳业问题频发,5个月接连曝出6次产品质量问题。

今年6月15日,安徽颍上县两所小学部分学生在食用光明乳业配送的牛奶后出现呕吐等不适症状。

6月27日下午,有市民发微博称,用光明优倍牛奶调出的紫薯呈现出蓝色。据悉,光明优倍奶在生产过程中混入了碱水,该批次“问题牛奶”流入市场。当天,光明乳业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已在第一时间将渗入清洗用食品级碱水的优倍牛奶产品召回。

7月初,广州市工商局公布2012年第二季度第二次流通环节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抽样检验情况,光明乳业旗下光明奶油以及50%减脂芝士片两产品因被查出菌落总数超标而遭曝光。

9月8日,光明小口瓶鲜奶口感出现酸败情况,经初步分析,光明乳业确实存在酸败现象,而且异味严重,从而造成“酸败门”事件。光明乳业随后在官网向消费者致歉。

9月17日,北京市民范先生购买光明牌“小小光明宝宝奶酪(宝宝杯)”,发现配料中含有卫生部规定禁放的乳矿物盐。随后,光明乳业发布声明表示,宝宝杯没有安全问题,并在全国下架该款食品。

10月19日,有消费者发微博投诉,购买的1.5L桶装光明纯鲜牛奶出现蓝色的固体颗粒物。光明乳业回应称为加工时摩擦出的塑料瓶盖颗粒,目前已调整完毕。

只见致歉不见改进

每次曝出质量问题,光明乳业都在第一时间迅速做出反应,致歉消费者。今年国庆节前夕,光明乳业甚至在人民日报刊登公开致歉信,就公司连续发生的多起产品质量事件,向全国消费者道歉。

而针对最近曝出的蓝色颗粒物事件,光明乳业19日再次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并致歉。但官方微博的声明只有80多个字,因此,一些网友对此提出了质疑。直到 22日晚上8点,光明才更新了微博,不过,还是转发19日的内容。至于怎么道歉、产品是否召回、颗粒物的最终鉴定结果以及是否对人体有害等,则只字未提。 此后,光明乳业再无信息发布。

从今年6月至今,光明乳业曝出6次质量问题,其中三次宣布召回所有涉事产品,但是光明乳业此次回应时表 示,“是否召回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公司并没有统一的召回标准及制度。”让人倍感疑惑的是,这半年来公司对质量安全把控和产品召回流程到底做了什么改进?频 繁的道歉为何仍不能阻止其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这不得不让消费者质疑:光明乳业质量问题何时休?

此前,上海市质监部门表示,光明乳业未 依照规定就小小光明宝宝奶酪添加含有乳矿物盐的食品添加剂一事向质监部门报告,存在隐瞒相关事实的不诚信行为。“光明乳业要对得起"光明"二字,要对得起 老百姓的信任。”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沈伟民指出,在连续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光明乳业更应该重视舆论质疑和消费者诉求,认真全 面查找本集团相关企业存在的问题,如实对社会和公众作出合理解释。

把控食品安全路漫漫

一面是光明乳业为不断为曝出的质量问题道歉,一面却是企业老总抱怨国家抽检次数过多。

光明乳业总裁郭本恒在8月25日举行的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第18次年会上曾“语出惊人”:去年国家抽检光明乳业4553次,几十万个指标,没有一个不合格。今年上半年已经抽了2600多次。这么抽会抽死人啊!

在“抽死人”的高压质检下,光明乳业依然曝出多次质量问题,着实让人不解。究竟怎样才能把控住食品安全呢?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表示,食品安全关乎企业的诚信,关乎企业的生死,光明乳业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曝出质量问题,应该严查原材料、生产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他指出,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行政监管的介入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必要环节,相关部门应对屡次犯事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这边,光明乳业对食品安全把控做出的一系列承诺还萦绕耳边。那边,频频投诉的消费者仍在维权。针对光明乳业对食品安全的实际把关效果,消费者不禁要打上几个问号。

邱宝昌律师表示,企业频频许下无法兑现的承诺实际上是一种应付媒体和公众质疑的表现。在个人维权成本过高的当下,他建议消费者组团拿起公益诉讼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新闻背景

光明“承诺”何其多

根据媒体9月份报道,光明乳业设立了专职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健全了对各部门一把手的食品安全问责机制。

9月28日,光明乳业在人民日报刊登公开致歉信的同时表示公司已成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正实施包括完善组织保障、排查管理流程、建立问责制、完善产品监查体系、加强冷链配送管理、强化全员责任意识等六项整改措施。

9月底,光明乳业发布公告致信广大消费者,称已经成立由公司总裁任组长的质量安全督查小组,开展全面的质量安全大检查,实施整改措施。

《上海证券报》10月23日报道,首届“2012中国食品产业发展论坛”对外透露,光明集团拟与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海洋大学达成技术合作,将国内领先的“食品非法添加物快速指纹筛查与同位素检测技术”首次应用于沪上食品安全检测,有望实现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重大突破。

[责任编辑:往事如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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