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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地涉嫌造假上市 为创业板首例(5)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2012-06-28 08:47

 

可见,同期用于生产有机肥的茶粕,占比分别仅为2.54%、1.28%,远远低于45%的技术工艺最低标准。如此巨大的差距,透露出什么问题?

一位资深财务专家表示,这样的数据打架,往往意味着少计成本或虚增收入,目的只有一个虚增利润。

少计成本VS虚增收入

一方面,如果新大地公司有机肥的实际销售数据属实,那么按照茶粕最低占比45%推算,2010年度、2011年度分别高达2441吨、9312吨的有机 肥销量,对应的茶粕使用量分别为1098吨、4191吨,较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多出1033.59吨、4072.48吨。

这意味着,茶粕的成本被少计了,同期茶粕的均价分别为1427.94元/吨、1552.94元/吨,根据差额计算,仅茶粕方面就将少计成本147.59万元和632.43万元,短短两年累计少计成本807.63万元。

另一方面,若使用的茶粕量属实,那么有机肥的产量和售量就存在大量虚增。按有机肥中茶粕最低占比45%推算,在分别仅耗用64.82吨和118.14吨 茶粕的情况下,2010年度、2011年度能生产出的有机肥仅为144.04吨、262.53吨,对应虚增有机肥产量和销量分别为2296.86吨、 9049.96吨。

考虑到同期有机肥的销售均价分别为1049.29元/吨、1102.63元/吨,仅在茶粕有机肥方面,2010年度、2011年度就分别虚增收入241.01万元、997.88万元,短短两年累计虚增收入1238.8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0年开始生产和销售有机肥,新大地公司当年实现销售收入256.12万元,销量为2440.90吨;随后的2011年,新大地公司有机肥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300.91%,达到1026.83万元,销量为9312.49吨。

对于有机肥方面利润的大幅提高,招股说明书给出的解释称,2011年公司有机肥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300.91%,主要是由于其产量同比大幅上升262.15%,销量同比大幅上涨281.52%。

但是,在主要原材料茶粕消耗量同比增长82.26%,且远远低于工艺标准的情况下,有机肥产量和销量同比大幅上涨,的确奇特。

更让人费解的是,新大地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有机肥的毛利率,居然还分别高达25.11%、41.92%。

中介机构篇

新大地:签字注会竟为第三大股东总裁 兼职执业涉嫌违法

签字注会为利益关联方招股书瞒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获知,赵合宇出生于1966年3月,河南平顶山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专业,本科学历,其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100000180272。

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官网今年1月初发布的信息显示,身为海淀区第九届政协委员的赵合宇,委员号为250号。作为经济界的代表,他的职务为大昂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昂集团)总裁、中兴新世纪董事长。与此同时,来自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府网站的信息也证实:赵合宇为大昂集团总裁。

不过,这两家公司都不那么简单。新大地公司招股书显示,大昂集团持股633.46万股 (占发行前的16.67%),位列第三大股东,仅次于实际控制人凌梅兰和黄运江夫妇,持股成本仅为0.789元/股。

从表面上看,大昂集团与赵合宇毫无关联它的股东只有麻凤英和朱长云两个自然人,对应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实际上,赵合宇既是新大地公司招股书的签字注会,同时又是新大地公司第三大股东公司的总裁,新大地公司如果成功IPO,第三大股东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将获得数千万元乃至上亿元的财富,中介机构与发行人有如此紧密的利益关系,是否构成利益冲突,影响其审计的公正性?此外,新大地公司招股书隐瞒了赵合宇是大昂集团总裁这一重要关联关系。

兼职执业涉嫌违反《注会法》相关规定

2001年12月至今,赵合宇担任中兴新世纪董事长、法人代表。然而,诡异的事情发生了作为中兴新世纪董事长、法人代表的赵合宇,却以另外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身份执行审计业务。

在新大地公司招股书的验资机构声明一栏中,经办注册会计师第一个签字的就是“赵合宇”,其注册会计师编号正是100000180272,签字日期为 2012年4月10日。但是,落款盖章的验资机构不是中兴新世纪,而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中兴新世纪根本就不具备证券资质,而具备证券资质的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则是国内证券界的行业翘楚,去年承办92个IPO项目,位居全国第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新大地公司的IPO,对2008年1月第四次增资的验资进行复核,同时对2008年7月的整体改制进行验资,而以上两项审计工作中赵合宇均是签字注会。其中,2008年1月第四次增资恰恰就是大昂集团的入股过程。

针对2008年7月的整体改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第80050号)。

由此看来,身为大昂集团总裁、中兴新世纪董事长、法人代表的赵合宇,不仅通过挂靠具备证券资质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同时还对自己担任高管的公司的参股企业执行审计业务。不难想象,这背后隐藏着严重的利益冲突问题。

对此,某证券维权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赵合宇涉嫌同时在中兴新世纪、立信两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二条(五)的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责任编辑:曾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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