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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水股份新进股东飞越集团死而复生

来源: 大众证券报  作者: 钱呈  2011-10-31 14:49

一家在去年已经破产清算的公司,居然能够“死而复生”成为另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西水股份身上。10月28日,西水股份公布了三季报,公司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出现了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飞越集团”)的名字。飞越集团在去年已经被破产清算,很多投资者对此都觉得不可思议,记者展开了调查。

新股东浮出水面

今年7-9月,西水股份十大流通股东名单出现了些许变动:持股181.63万股的原第八大流通股东自然人杨建国从名单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飞越集团。从持股数量和类型来看,飞越集团所持股份和此前杨建国所持股份完全一致,均是181.63万股流通股。

“飞越集团早就破产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而且已经处于清算阶段了。”

按照上述人士的指引,记者进行了查询。多家网站显示了如下信息:受飞越集团破产清算组的委托,兹定于2010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 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是福州飞越大厦整座及部分电子设备和附属楼的物业使用权。

复活继续经营?

“破产清算是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对破产人财产进行清理,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程序。”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旦进入破产程序,企业必须停止对外投资等活动。”

张理分析认为,有时为了让破产人财产保值增值,经管理人同意,可以进行合理的投资取得收益。如果购买的程序合法,经破产管理人和人民法院同意,则其持股就是合法的。但在破产清算时,该股份必须拍卖或者转让,以拍卖款或者转让所获价款清偿债务。

按照公开信息,飞越集团破产清算的时间在2010年5月,而成为西水股份第八大流通股东的时间是在今年7-9月,即使飞越集团破产以后进行了合 法合理的投资,购买了西水股份,但是在去年进行破产清算时,这些股份也要被拍卖或者转让。难道已经“死亡”的飞越集团“复活”以后继续开始经营了吗?

与多家公司有缘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除了与西水股份之外,飞越集团还与多家上市公司颇有渊源。

飞越集团最早在资本市场上“露脸”要追溯到十年前。2001年,飞越集团依法取得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并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棱光实业社会法人股975万股,占其总股本的6.43%,为棱光实业第三大股东。

阳光股份 今年半年报前十大股东名单显示,飞越集团以511.88万股的持股量位列第七。值得一提的是,“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一栏中,其他股东均为“0”,仅 飞越集团一家显示“511.88万股”,也就是说,截至今年6月30日,飞越集团持有的阳光股份均处于质押或者冻结状态。

已经破产的飞越集团为什么能在今年第三季度进入西水股份?从今年上半年到7-9月,西水股份的净利润从557万元骤降为-3450万元,对于业 绩变脸公司为什么没有任何预告?记者致电西水股份董秘办。“董秘出差了,应该在下周回来,我无法接受你的采访,我们公司没有证券事务代表。”接电话的工作 人员告诉记者。

《大众证券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记者 钱呈

[责任编辑:张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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