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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佳医疗仍不回应隐瞒商业贿赂问题

来源: 财经网  2011-08-03 10:31

  因有商业贿赂记录被纳入卫生系统黑名单却仍能二次过会成功的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和佳医疗)迄今为止不肯对媒体质疑予以回应。8月2日,当记者致电和佳医疗投资部关系部求证时,对方称自己无权回答该问题,稍后董秘会回复记者。

  7月26日,和佳医疗成功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批,由此被业界称为“史上最迅猛二进宫”公司。这次过会距第一次该公司被发审委取消审核仅仅不到半个月;记者查询证监会网站发现,公司也没有再提交任何新的材料;公司甚至对外界的质疑也未作任何回应。两次过会唯一不同的是,参与审核的发审委委员有所“调整”。

  2011年7月11日,和佳医疗公布了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随后公司被多家主流媒体爆出“2008年被湖南省卫生厅列入首批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企业名单,并自2008年8月1日起两年内被禁止进入湖南省医疗市场”。记者查阅公司招股书(申报稿)发现,公司只字未提上述问题,并称“自公司成立以来从未有商业贿赂和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在湖南省政府官网上找到一则信息,《39家医药企业被列入商业贿赂“黑名单》,该信息发表于2008年07月18日。信息显示,2008年7月17日,湖南省卫生厅公布了“湖南省第一批列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公司”的名单,其中包括广东珠海市和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湖南片)。信息中还指出,自2008年8月1日起的两年内,湖南省卫生厅责令省内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向这39家企业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记者又查阅和佳医疗招股说明书发现,2009年,湖南省卫生厅即消失在和佳医疗前五大客户名单中。直到2010年,才有湖南省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现身为第二大客户,销售额765万元,占比2.29%。

  招股说明书中没有具体披露湖南省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在2008年成为公司客户的具体时间,但上述披露的内容与“2008年8月1日至2010年8月1日期间,公司被禁入湖南市场”有时间段上的吻合。

  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和佳医疗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其IPO资格的合法性值得商榷。

  8月2日,记者致电和佳医疗投资部关系部,求证问题是否属实?对方称自己无权回答这些问题,稍后董秘会回复记者。但直到记者截稿时为止,尚未得到和佳医疗方面的回复。(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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