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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福发A大股东违规交易获利2000万 董秘引咎辞职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杨勇 2011-07-28 10:12杨勇
闽福发A今日发布公告,公司大股东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力民生”)于近期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在定向增发后半年内卖出原有股份,属于短线交易的情形。
同时,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7月26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章高路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告指出,章高路因其对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与有关方面沟通不力,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力民生咨询定向增发后能否减持公司原持有股票事宜时,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导致出现短线交易情形,故引咎辞职,但仍为公司董事。
2010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核准闽福发A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新股。2011年4月29日,国力民生斥资3亿元认购了其中的3500万股。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权登记后,国力民生持有公司股份增至83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2%。
7月13日,闽福发A发布公告称,接到公司大股东国力民生通知,因偿还银行贷款需要,国力民生计划在本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公告发布仅6天后,国力民生就于7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800万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国力民生于2011年7月19日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由公司收回。
闽福发A的公告指出,经确认,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方法为:本次大宗交易的减持价格11.3元∕股减去参与定向增发的价格8.7元∕股乘以800万股并扣除交易佣金及印花税后所得为2068万元。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国力民生尽快将该部分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闽福发A称,国力民生本次为偿还银行贷款,曾与公司联系咨询定向增发后原老股是否可以减持。公司于7月13日对外发布了大股东年内减持不超过百分之五的公告,经办工作人员误以为这表示国力民生可以在公告后减持股份,通知了国力民生。国力民生随后在7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800万股。
值得注意的是,闽福发A在7月21日发布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中还信誓旦旦地指出:“本次减持公司股东无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过了7天之后,他们才意识到大股东的减持行为属于短线交易的违规行为。闽福发A表示:“公司对经办工作人员的失误深表歉意。”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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