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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两大股东掐架高送转 董秘称送不起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 谢 岚  2011-05-12 09:05

  ■ 本报记者 谢 岚

  眼下,劲嘉股份两大股东间的矛盾已昭然若揭了。

  在对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出质疑的20多天后,劲嘉股份前副董事长庄德智通过其控制的太和实业(劲嘉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提出了实施“10转10派4”的高送转方案。

  对于二股东的这一发难,劲嘉股份董事会随后在第一时间作出激烈反对,称这一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状况,不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等等。

  而面对两份相差甚为悬殊的利润分配方案,是选择支持上市公司董事会还是二股东?抑或是干脆全部投否决票,成为摆在劲嘉股份股东面前的问题。

  二股东甩出高送转方案

  上市公司称“分不起”

  自进入2010年年报披露期以来,劲嘉股份波澜频起。

  先是4月13日,公司公告称将延期披露年报,原因是时任副董事长庄德智对公司于3月28日发送的董事会会议召集和通知方式,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2010年度分配利润等事项提出了质疑。

  随后,4月27日,劲嘉股份披露2010年年报并同时公布了一份“10派1”的利润分配方案。

  5月10日,风波再生。劲嘉股份公告称,董事会于5月6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太和实业向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书面提交的关于利润分配和董事提名两项临时议案。这其中,太和实业提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发现金红利4元。

  太和实业认为,劲嘉股份现金充足,可供分配的利润及资金充裕,具有分配利润能力。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1亿元,说明具有高转送的能力。此外,太和实业还提名李志鹏为公司董事。

  对于庄德智和太和实业提出的这份大有“顶牛”之意的高送转方案,劲嘉股份董事会迅速在公告中连以4个“不符合”予以反驳:太和实业利润分配提案不符合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也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符合公司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合理的分红方案以及股东、投资者的利益,不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和资金使用状况;不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据悉,若按太和实业提出的分配方案实施10转10,那么所需资本公积金为6.42亿元,而劲嘉股份截至去年末的合并资本公积仅为4.6亿元;与此同时,尽管劲嘉股份至去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2.98亿元,但据公司介绍,其当前实际可用于生产经营的货币资金余额仅为1.22亿元,亦无法支持每10股分配4元现金红利的货币资金需求。

  “董事会对这个事情大家都充分讨论了,10名董事也都签了字。我们的现金不支持这样分的,(要是这个方案通过的话)那我就不知道怎么分了。”昨日,劲嘉股份董秘蒋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颇为无奈地道。

  他同时表示,“(该分配方案)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可能会涉及到违反目前交易所的一些规定。”上市公司真的差钱分不起这样的“大红包”?二股东又是基于怎样的考虑提出这样一个高送转方案。昨日,本报记者也第一时间联系了庄德智,但其表示正在开会,不方便接受采访。

  散户质疑现场才能投票

  董秘否认设限股民行使权利

  “你可以不赞同我说的每一个字,但不能剥夺我说话的权利。”对于不少股民来说,上市公司两大股东间谁是谁非,两份分配方案孰优孰劣还一时难以判断,但利润分配毕竟是关系切身利益的事情,自然希望到时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表决权。

  然而,根据劲嘉股份的公告,公司将于5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包括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在内的各项内容,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显然,对于不少散户来说,并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去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现场。因此,不少投资者也纷纷质疑,公司不开通网络投票渠道,是在为散户支持二股东高送转方案设阻。特别是,目前劲嘉股份董事长乔鲁予和副董事长庄德智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的股权相差不到9%,而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又非常分散,散户的作用自然显得举足轻重起来。

  “网络投票是有具体规定。我们都是按照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来做的。”对于散户的这一质疑,蒋辉昨日向本报记者予以了坚决否认,他表示按照规定,利润分配和年报审议都并不需要网络投票。

  本报记者也查阅了深交所相关规定,按照要求,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增发新股、配股、发行可转债,重大资产重组,以股抵债、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都需安排网络投票,其他议案则可由上市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网络投票。

  也就是说,利润分配的网络投票是“可选项”。那么,对于股民如此关心的议案,上市公司方面为何不主动安排网络投票呢?

  “股民照样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可以委托其他人到现场投票,不一定需要通过网络这种形式。”对此,蒋辉回应道,“其实委托投票的效果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差异。”

  蒋辉表示,对于这次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投票结果自己无法做出预期,“对我来说,只能按照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去做”。

  而对于一些投资者关心的,到时候是否会在董事会和二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之外出现一个折中方案的问题,他表示:“从原则上来说,这次我们只是对提案进行表决,不是董事会的方案就是二股东的方案,不会出现折中方案。”

  “起码这次股东大会不会出现,要么就两个方案全都否决掉。之后那就不知道了。”蒋辉道。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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