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正文
- 我要评论(0)
辽宁成大三年未分红 归因利润来自投资收益
来源: 证券日报 2010-11-16 10:19否认股权激励高管受益1.67亿
□ 本报记者谢 静
11月10日,辽宁成大发布第四次股权激励行权结果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截至11月2日,辽宁成大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公司20名股权激励对象发行573.60万股股票,占比总股本0.63%。
四年来,辽宁成大的股权激励方案经历了四次调整、四次行权,激励对象覆盖了从技术人员到董事长(独立董事除外)的高管与董事等公司核心人员。
《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辽宁成大董秘于占洋,对上市公司3年未进行分红、低价行权背后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多方面了解。
股权激励方案限制多多
难挡高管、董秘减持套现
2006年9月5日,辽宁成大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这个计划中,拟定了对董事(不含独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52人进行股权激励,并分三次进行授权。上述股权激励方案经过四次调整后,最终确定下来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为1292.4万份,行权价格为4.82元。
同时,辽宁成大的股权激励方案要求,行权期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需满足2006-2008年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之和不得低于2005年净利润的4.368倍,即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并且,激励对象如为高管、董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11月1日,有4位核心技术人员、总计43.2万股股票期权尚未行使。
有媒体表示,辽宁成大的行权价格过低,以11月2日公告日收盘价37.88元计算,公司高管以近1/8的价格获利1.67亿元。不过,《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辽宁成大董秘于占洋后,他对此持有异议。在他看来,辽宁成大的股权激励对象不可能获利如此丰厚:
据他介绍,除去辽宁成大的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的高管和董事在获授股票期权后的半年时间里不得上市流通,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也即,按照于占洋的说法,只要辽宁成大股权激励对象中的高管和董事在职,就永远无法将手中公司的股票全部抛售出去——“理论上讲,你是永远卖不完股票的”。在于占洋看来,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因为这使得公司激励对象中的高管、董事在其任职期间永远无法完全变现手中股票,从而起到长期激励的作用。也因此,他认为有关媒体所计算的因股价上涨而给公司激励对象带来的巨额收入,因行权限制而无法完全实现。另外,他还提及到对股权激励所带来的收入需要上缴高额税收。因此,股价上涨而带来的浮盈部分在扣除掉近45%的税收后,激励对象所能套现获利金额,并不像媒体所描述般丰厚——“我们半年后要卖掉25%股票的话,都不够缴税的”,于占洋如是说。同时,据他所说,公司董事和高管“基本上没有卖股票。”
不过,《证券日报》记者在查阅公开资料后,发现事实同于占洋所说有所出入,至少其自身在二级市场减持行为使得他的说法并不具备说服力:
2008-2009年期间,辽宁成大的股权激励对象共进行过两次行权。首次行权发生在2008年12月4日,其中,公司高管人员王玉辉(副总裁)首次行权数量为15万份、曹靖筠(副总裁)首次行权数量为14.4万份、全龙锡(副总裁)首次行权数量为14.4万份、董秘于占洋行权数量为2万份;第二次行权发生在2009年6月16日,此次共有17个人行权,大多数均为核心技术人员,而高管王玉辉、曹靖筠、全龙锡以及董秘于占洋并未在此次激励对象名单中。
记者在查阅辽宁成大2009年年报后发现,高管王玉辉、曹靖筠、全龙锡都有在二级市场减持记录:其中,王玉辉、曹靖筠经首次行权后持股15万份、14.4万份,而经过在二级市场上卖出上述持股量的25%后,年末两人分别所持股份为11.25万股、10.8万股;全龙锡经首次行权持股14.4万股,后来他在二级市场卖出2.15万股,占期初持股量的14.93%。
而辽宁成大董秘于占洋经首次行权后,2009年期初持股2万股,经二级市场卖出其所持股的25%后,期末持股余下1.5万股。
有资料显示,国家相关法律对股权激励所征个人所得税的部分为:(行权日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行权价格)×行权股份。由于上述四位辽宁成大高管和董秘的行权区间为2009年6月1日-2009年12月31日,WIND数据显示此期间辽宁成大股票均价为34.49元,以此计算上述四位人士所卖掉股份的征税部分为:*=296.7万元,若按照于占洋所提及45%的税率计算,四个人至少获利163.185万元,其中于占洋本人获利约为8.1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王云辉共获授期权64.8万份、曹靖筠、全龙锡分别共获授期权43.2万份、于占洋共获授期权14.40万份。也即,扣除掉资料所显示的在二级市场卖掉的股份,王云辉、曹靖筠、全龙锡以及于占洋四人仍分别持股61.05万股、39.6万股、41.05万股、13.9万股。
位列“中国漂亮50股”
三年不分红难逃“铁公鸡”称号
近期出版的一本《中国漂亮50——寻找未来增值百倍的50只金股》一书中,将辽宁成大收录于其中:由新东风无忧价值网统计的,净利润3年复合增长30%、一年预测净增长30%、每股收益0.50元以上的50只股票中,辽宁成大位列第45名——净利润3年复合增长率为76%、1年增长率预测为32%。
2006年辽宁成大的股权激励方案中曾提及,行权期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需满足2006-2008年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之和不得低于2005年净利润的4.368倍。另有董事会公告显示,辽宁成大2006、2007、2008 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之和为2005 年度净利润的41.05 倍,公司200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27%。
与上述净利润的高增长相比,是自2007年中期以来,辽宁成大连续三年从未进行过分红扩股。
辽宁成大董秘于占洋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连续三年未回报投资者的原因有二:其一是公司今年来的净利润主要由投资广发证券带来的投资收益——“目前为止,每年利润的90%是广发证券给我们的……广发证券我们是不参与经营的”;其二是由于公司开发油页岩项目需大量资金,并表示一旦“生产运行和收入稳定后”,会给股东一个理想的回报。
不过,若是因辽宁成大未参与广发证券的经营,所以不考虑将其带来的投资收益回报给广大投资者,理由似乎不够充分。因为,广发证券贡献的投资收益,是促使辽宁成大每年净利润得以大幅增长的重要原因,也间接促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得以满足。也即,公司高管、董事虽未参与广发证券的经营,但却分享了广发证券带来的投资收益。那么,为何广大中小投资者不应从中分一杯羹?
[责任编辑:莫莫]
【相关链接】关于 辽宁成大 三年 分红 利润 投资收益 的新闻
- 财政部:一季度国企利润总额7110.4亿 (2018-04-27)
- 财政部:一季度国企利润总额7110.4亿 同比增长16.7% (2018-04-26)
- 绿地艰难调整一年继续掉队 业务做大却难以贡献利润 (2018-04-24)
- 金地发布2017年年报:销售突破1400亿 规模与利润实现双赢 (2018-04-18)
- 五大国有行10年分红2.5万亿 未来高回报狂欢仍可期 (2018-04-16)
- 国资委:央企一季度利润总额3770.6亿元 增长20.9% (2018-04-16)
- 移动支付崛起冲击波:ATM行业利润大滑坡 现严重亏损 (2018-04-11)
- 强化现金分红约束完善监管治理机制 (2018-03-30)
已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