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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亿土地开发收入存疑 长春经开称不碍重组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2010-11-16 09:59长春经开拟将热力、会展等资产与六合地产进行整体资产置换,转向房地产一级开发业务。
每经记者张冬晴
就在证监会暂缓审批房地产企业资产重组,数十家拟转型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担忧出路的关键时期,数次重组都是换汤不换药的长春经开却又一次打起了重组的主意,而且还是涉及到房地产的重组。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公司拟将热力、会展等资产与六合地产进行整体资产置换,转向房地产一级开发业务。在经过一番精心布局以后,长春经开表示此次资产置换“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经过深入调查后却发现,问题似乎并不如公司所说的那么简单。
5号土地收入确认存在疑问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意味着长春经开此次资产重组无需上报证监会进行审批,无疑绕过了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进行房地产业务重组的“新规”。
但是,怎样才能确认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呢?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而长春经开给出的资产置换预案中,都不满足上述三条50%以上的标准。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长春经开所比较的2009年度营业收入这一财务指标本身存在疑问。
8月18日长春经开曾发布公告称,吉林证监局近日要求公司就存在的“2009年度5号土地开发收入、成本确认依据不够充分”等8大问题进行整改。
而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长春经开2009年年报中的营业收入有高达2.4亿元是“5号土地开发”所贡献的,如果这一笔巨额营业收入确认依据不够充分的话,那就意味着公司2009年度的业绩将大幅变脸,更糟糕的是,这将直接导致拟置出资产营业收入占比远远超过50%的“红线”,此次资产置换就必须上报证监会进行审批。
某券商人士表示,“如果走证监会审批程序,那长春经开此次资产置换无疑将会流产。”
公司:不会对重组造成影响
提到8月份收到吉林省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这已经不是长春经开第一次被证监局发现问题了。此前,公司曾因为推翻了自己的股改承诺,成为自股改开始后违规的第一家上市公司。如今,自证监会暂缓审批房地产重组以来,长春经开是否又将成为A股上市公司强行闯关成功的第一家呢?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长春经开,质疑公司采用涉及到5号土地开发收入的2009年度营业收入数据是否合适时,公司证券部一位女士表示,“我们的年报都是经过审计的,没有疑问。”
至于吉林证监局要求限期整改的“5号土地成本、收入确认依据不够充分”等问题,该女士表示,“目前公司的工作安排特别紧张,在时间上我们还在处理中,我们要做得更加完备一些才会公布出来。”她还表示,不会对现在所采用的2009年度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对此次重组也不会造成影响。
“我不知道你是投资者还是其他什么人,如果你是投资者的话,这次资产置换对你应该是有好处的。”该工作人员最后还补充道,“房地产的预期不一定像前几年那样,但公司向房地产转型的道路并没有走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试图就上述疑问采访吉林省证监局,但截至记者发稿,均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
某不愿具名的券商分析师则表示,“在去年年报5号土地开发收入的确认存在疑问的前提下,长春经开采用一份存在问题的年报数据来评判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这显然是不够审慎,也是不合理的。”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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