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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银和高盛高华先行 中金公司觊觎A股自营牌照

2009-12-10 10:45

翘首以盼“A股”自营牌照的中金公司(CICC),2009年恐怕又要空手而归。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年内这一申请难有进展。”

证监会今年3月公布的资料显示:中金公司的证券自营业务范围限于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独缺境内发行股票这一项。

相比之下,同为合资券商的瑞银证券及高盛高华,则领先一步。

成立之初,瑞银证券的经营范围包括全部种类的证券自营。高盛高华虽只获准投资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类的自营业务,但其合作伙伴高华证券已拥有证券自营业务的全牌照。

据接近中金公司的知情人士介绍,2008年初,中金公司开始着手设立自营业务部门的人事准备,一年内相继从公司其余部门抽调、通过外部挖人的方式组建成了十余人的自营团队。“当时,公司内部认为有望在2008年拿到缺席多年的自营牌照。”

不过,目前受限于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中金公司仍未成立单独的自营业务部门。

中金觊觎自营牌照

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中金公司迟迟无法在自营业务牌照上突破缘于合资券商的身份。”

2008年元旦起施行的新《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明确指出:在不经过证监会另行批准的情况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可以经营“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经纪和自营”。

“高盛高华和瑞银证券的持股方式及业务范围,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议批准的。”该人士表示,“以目前中金公司的股权结构,证券自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就需要证监会的特批。”

“具体负责中金公司自营业务部门筹建的是固定收益部一名资深员工,2008年底,已组建10人左右的自营团队,中邮创业基金公司前基金经理许炜也加入该团队,目前,这十来个人仍属固定收益部的编制。”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中金公司组建的自营团队中,绝大多数来自中金其他部门,近一半有过在其它证券公司自营部门的工作经历。以许炜为例,曾在中金公司固定收益部工作过,之后在银华、中邮创业等基金公司担任过基金经理,2008年底回归中金公司。

该知情人士介绍称:“目前,中金公司的自营团队主要用部分自有资金从事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投资,规模并不大。”

正如中金公司的证券行业研究报告所说:“权益类投资是目前提升自营业务投资收益率的主要途径。由于固定收益类投资和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率分别在3%和1.35%左右的水平,导致如果不进行权益类投资并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自营业务投资收益率基本无法达到10%以上的水平。”

较之已拥有全牌照的瑞银证券和高盛高华,十余人的自营团队大手笔同样显示出中金公司对自营业务的重视。

目前,瑞银证券也未设立单独的自营业务部门,自营业务人员归于固定收益部,主要的业务人员约有七位,“虽然可以投资A股在内的多个市场,但主要专注于固定收益类投资,部门主管在香港。”瑞银证券外方股东的人士表示。

成立于2004年的合资券商高盛高华,自身的自营业务范围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由于其实际控制权归高盛集团,中方股东高华证券实际上为其业务延伸。

高盛集团香港工作人员介绍称:“高盛高华和高华在人力资源、公共关系、研究等多个方面的经营管理实行资源共享,业务分工很明确,高盛高华专注于发展投资银行业务;高华则经营投资银行以外的二级市场业务。”

而高华证券持有证券自营业务的全牌照,目前,高华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不足五人,固定收益类和权益类投资都有涉及。

自营上限或达270亿

与现在的主动出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过去数年,中金公司甚至不屑于自营业务。

2002年,现任总裁朱云来正式上任后,虽然一系列公司战略布局随之改变,但是,自营业务并不在管理层首要考虑的议程上。

上述人士称,“当时公司管理层逐渐意识到,光靠投行业务的盈利无法在中国市场长期称雄。首先考虑强化的是经纪业务,尤其是2006年开始这一轮牛市,经纪业务备受管理层重视,公司高管甚至经常亲自指导股票销售交易部的工作。”

由于营业部的数量处于明显劣势,中金公司的经纪业务较为依赖机构客户的分仓。2007年的牛市行情中,中金公司经纪业务的受益程度远低于中信证券等同行,而且许多开展权益类投资自营业务的券商获利颇丰。

布局证券自营业务自然被中金公司管理层摆上桌面。

一位证监会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介绍:自《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颁布以来,自营业务一直是监管辖区内证券公司的重要内容。

“正常情况下,证券公司在账内进行证券自营,自营业务必须以证券公司自身名义、通过专用自营席位进行,如果没有获得相关的监管审批,交易所将拒绝证券公司的开户要求。这是监管的重要环节之一。”该工作人员表示。

“审批证券自营业务申请时,有关部门将考查该公司的人员资质、硬件条件、防火墙制度等,净资本情况也是其中的重要指标,从而判断该证券公司是否有条件进行证券自营业务。”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

目前,监管要求主要有: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自营全部品种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据本报记者了解,瑞银证券和高盛高华两家合资券商较为谨慎,现在证券自营资金规模大约1亿-2亿元。

最新资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中金公司净资本约54.29亿元,远超出净资本监管要求的2亿元下限。

参照现行监管要求和中金公司净资本情况,如果获批,中金公司可以进行自营权益类证券投资的上限为54亿元,自营的全部投资规模上限可达27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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