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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年内160亿现金参与回购 39家公司规模过亿

来源: 证券时报  2018-07-27 10:03

上市公司回购力度增强,是A股市场近年来正在发生的一项比较大的变化。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A股公司股票回购金额已超过百亿元,达161.75亿元。此前的2016年和2017年,A股公司股票回购金额分别为109.3亿元和91.99亿元。由于今年仅过去了不到7个月时间,这意味着年内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力度较以往加强。

39家公司

年内回购金额过亿

数据显示,从年内累计已回购金额来看,至少有39家公司回购金额超过1亿元。

其中,永辉超市 年内累计已回购金额最高,该公司回购股份源于要进行股权激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受让张轩松持有的公司股票1.6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实际使用资金总额约16.25亿元。

苏宁易购年内累计已回购金额也较高,接近10亿元,公司实施回购的主要目的也是股权激励。总的来看,苏宁易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7307万股,总金额为99998.83万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股权激励等目的外,今年上市公司股票回购中,一个很重要的目的便是提振股价。与股权激励目的进行的回购不同,提振股价性质的回购一般会在回购完成后将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从而间接提升每股收益,对公司股价的实际利好更大。

如累计已回购金额居前的几家公司中,嘉化能源、梦网集团、均胜电子等都是这种情况。

今年3月,嘉化能源完成第一次回购计划,公司累计支付回购金额8525.87万元,相应注销948.25万股。嘉化能源实施的第二次回购计划目前仍在落实中,根据公司公告,截至7月24日收盘,本次回购计划累计已回购股份4461.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支付的总金额为4.26亿元。

总的来看,截至目前,嘉化能源上述两次回购已累计耗资5.11亿元。公司表示,回购是为了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回报。

梦网集团最近两年也非常热衷回购。最近已实施完成的这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5098.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支付的总金额也接近5亿元。此外,在此番回购完成后,梦网集团控股股东表示,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提议公司再次进行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

均胜电子则在5月份表示,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拟使用不低于18亿元不超过22亿元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截至目前,公司已落实的上述回购计划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约4.97亿元。

美的集团昨晚也公布了其回购计划实施情况,称已于2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约1040万股,耗资约5亿元。

港股美股也积极回购

除了A股市场外,今年以来港股、美股等海外市场回购热度也非常高。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不到7个月的时间里,港股市场累计回购金额已接近190亿港元。在此之前的2016年和2017年,港股回购金额分别为224.53亿港元和263.19亿港元。

从上述数据上可以看出,最近两年,港股回购规模也有提升趋势。

从具体公司来看,年内回购金额最高的港股公司为红星美凯龙,累计回购38891.70万股,约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1/10,回购金额高达45.82亿港元。

除红星美凯龙外,中国恒大、世茂房地产回购规模也很大,年内回购金额均超过10亿港元。碧桂园、理文造纸、美图公司、中国金融发展等20多家港股公司年内回购金额均超过1亿港元。

与A股和港股相比,美股的回购规模通常更为庞大。

国金证券的研报甚至指出,股票回购是推升本轮美股牛市的重要原因。2009 年以来,美股最大的买家实际上是公司本身。根据美联储的数据,截至2017年末,美国非金融企业累计购买了3.37万亿美元的股票,ETF和共同基金累计购买了1.64万亿美元的股票,而美国家庭和机构分别净出售了6557亿美元、1.14万亿美元的股票。2009年一季度至2018年一季度,标普500指数成分上市公司总共回购自身股票总金额达到了4.23万亿美元,标普500指数走势与标普500回购规模基本保持同步,且这个同步性在2009年以后得到了明显的增强。

不过,也要防止“好经念歪”。国金证券指出,股票回购可能成为操纵股价的一把利器。通常情况下,股票回购会对股价产生正面的刺激,公司高管可能通过股票回购操纵市场、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且股票回购会危害债权人的利益(股票回购相当于直接将公司资金返还给公司股东,大规模的回购可能造成公司财务杠杆上行,偿债能力下降,债权人优先的原则受到损害)。

国金证券指出,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投资者投机情绪严重,内幕交易频发,在这种情况下,股票回购的负面影响可能对市场的公平和效率产生较大影响,不利于市场稳定发展。并且由于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尚不完善,如我国没有类似于美国的“安全港”来防止回购产生内幕交易,我国回购相关法律中对股份回购规模、价格、资金来源等也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

[责任编辑:CX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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