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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出台80天 违规减持行为仍时有发生

来源: 证券日报  2017-08-14 11:07

减持新规出台80天 违规减持行为仍时有发生

市场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出台更强硬的举措加以应对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截至昨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已有80天。新规完善了原有的减持规定,剑指清仓式减持、“精准”减持、过桥减持等市场乱象。从新规实行后的情况来看,部分上市公司董监高或重要股东依然存在违规减持事件。

“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一直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减持影响了市场交易秩序,关乎投资者切身利益。近期,证监会出台了股份减持新规,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也必须同步跟进,严格执行减持罚则,防控异常减持行为。”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今年以来,针对违规减持行为,上交所共处理案件12件,其中对涉及多项违规、违规情节严重的冠豪高新、江河集团等公司股东或董监高予以公开谴责。针对新规发布后出现的违规行为,也已及时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后续,仍将切实加强对股份减持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减持行为。

今年6月9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对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桂验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据介绍,经查明,2017年6月5日,济民制药副总经理马桂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济民制药股票5000股,成交均价为15.02元/股,成交金额为75100元,获得收益52365元。6月6日,公司才公告上述交易情况。公司副总经理马桂验在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其减持行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要求。

不过,另经查明,马桂验自愿承诺将本次减持所获收益上缴公司。据此,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理。上交所决定对马桂验予以监管关注。

深交所方面,同样对一些违规减持的行为采取了监管措施。7月21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许端平的监管函》。 监管函称,2017年7月17日,许端平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洪汇新材股票5万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40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5%。

深交所称,许端平在洪汇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通过洪汇新材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本次在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提示性公告,违反了上述承诺。

今年6月30日,深交所发布对扬子新材董事许孝男的监管函。据介绍,2017年6月23日,许孝男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扬子新材股票10万股,交易金额为73.75万元。许孝男在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深交所要求许孝男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虽然沪深交易所都对违规减持予以关注,但从自律监管来看,监管措施主要还停留在书面警示、通报批评等喊话层面。对此,有市场人士建议,监管部门 可进一步出台政策,如规定违规减持者所得收益全部上缴投资者保护基金;或要求减持者“回购”所减持的全部股份,如果有多余差额的,全部上缴上市公司;造成 投资者损失的,由其承担赔偿责任等。

[责任编辑:曾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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