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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企业热衷“IPO移民” 专家认为综合成本高得不偿失

来源: 证券日报  2016-11-21 11:02

专家认为,“IPO移民”潮涉及注册地更换,由于涉及税源流失,地方税务将是不可回避的障碍之一

近期,部分有IPO中期计划的新三板企业纷纷宣布迁址贫困县,以空间转换谋求降低IPO时间成本。自今年9月初以来至目前,已有超过10家企业宣布迁址到贫困县,另有企业谋求在贫困县新注册公司或者子公司,以加快IPO进程。

今年9月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以下《意见》),提出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 资,其中包括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 不低于2000 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以空间换时间,这是有IPO计划的企业充分利用政策,实现规则正面效应最大化的一种方式。”一位来自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的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是注册地更换,由于涉及税源流失,地方税务将是不可回避的障碍之一。

“需要提醒的是,IPO标准是统一的,并没有针对贫困县企业降低标准,只是‘即报即审、审过即发’产生的时间成本优势。”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 会股份制企业专业委员会主任曹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但实际情况显示,由于迁址涉及地方之间的利益格局调整,或遇到一些原注册地优惠或者补贴回吐等问 题。

据《证券日报》记者调查,企业迁址更换注册地周期取决于原注册地配合程度,一般几个月内可以完成,同时叠加要求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要求,实际上迁址企业最低需要3年半时间,才能开启IPO申报。

而从资金成本来推算,《意见》规定,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 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也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但企业可能面临原注册地补贴回吐以及新注册地税收成本问题。

“实际时间成本或与直接IPO排队相差无几,并且如果IPO有加快趋势,或许排队更快。”一位来自券商的人士推测。

截至2016年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790家,其中,已过会62家,未过会728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687家,中止审查企业41家。

投中研究院一位分析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2015年IPO经过新一轮暂停和重启之后,我国A股上市排队中企业已达800余家,随着市场 逐步修复并趋于稳定,IPO发行提速有利于消化积压的排队企业。根据2016年7月14日和10月28日证监会披露的排队企业情况,在过去的3个半月内, 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由883家降至806家,共消化77家企业,并且每次中止审查的企业数量亦稳定在40余家接近50家。

“在不考虑出现重大政策变动及市场波动的情况下,按照目前的受理情况和发行速度计算,未来800余家企业大约要3年时间消化完成;若平稳提速过程进行顺利,消化周期或将缩短。”上述分析师指出。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由于迁址还将增加基础性生产设备投入;此外,由于贫困县多数处于偏远山区,运输成本也有可能增加。因此,企业应全面评估迁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责任编辑:曾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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