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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今年已通报141起行政处罚案件
来源: 证券日报 2016-11-11 10:59主持人杜雨萌:当前,证券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对新形势下的证券监管继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证监会严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这不仅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而且也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
■本报记者 朱宝琛
141起,这是《证券日报》记者对中国证监会每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已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梳理后得出的数据。而综观这些案件,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位居前三,分别为37起、34起和21起。
通过对37起信息披露违法案进行梳理,《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多起案件由地方证监局查处。比如,11月4日通报的时空客信披违法案,大连证监 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恩权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臧宇、贺云霞给予警告,并分别 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对王恩权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0月28日查处的3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2宗由山东证监局查处;10月14日通报的2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分别由山东证监局和湖北证监局查处;
至于34起查处内幕交易案中,多起案件还伴随着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比如,证监会10月21日通报的案件中,周金明为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其利用控制的账户买入公司股票31700 股,获利48674.10元。同时,他还利用控制的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累计买入66770股,卖出63700股,余3000股未卖出,获利为 49251.43元(已扣除2015年8月21日买入股票的盈利)。周金明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内幕交易案和短线交易行为,湖南证监局依法没收其内幕交易违法 所得48674.10元,并处罚款48674.10元;对其短线交易行为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操纵市场也是监管层严厉打击的行为,特别是一些新型操纵市场案件,更是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根据证监会通报,最近各种跨境操纵市场的苗头已经引起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的共同高度关注。
具体来看,这些案件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通过结构化杠杆产品跨境撬动巨量资金,滥用资金优势操纵市场,危害金融稳定;二是绕道香港开立多个境内 外账户“跨境布局”,欺诈性更强;三是利用境外服务器在境内市场高频双向申报、频繁撤单或者自我成交,滥用技术优势破坏公平原则。
专家表示,操纵市场制造人为交易,严重破坏市场定价功能,是全球监管机关的执法重点。随着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和金融业务不断创新,操纵市场与新的 交易机制、新的金融工具和新型市场业务如影随形。相比传统操纵行为,新型操纵更加隐蔽、复杂,对普通投资者特别是通过互联互通机制参与跨境交易的投资者欺 骗性更大。
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全面的监管原则,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好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曾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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