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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发行新规将解巨额利息难题 2015年打新资金利息超八亿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5-11-10 10:41

“虽然取消预缴款制度后仍有冻结资金,但是数量已经大大压缩,不仅不存在巨额资金的占用问题,巨额利息的问题也迎刃而解。”董登新说。

11月6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表示IPO将重启,随后相关重磅文件密集祭出。其中最大的亮点之一便是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缴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新规不仅将改变之前新股“抽血”的历史过往,更将之前冻结巨额打新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难题予以解决。

巨额打新资金虽然带来的收益是不确定的,但是确定的是它可以带来巨额的利息。

20多年来,我国沪深两市合计上市公司已达2800家,它们产生的打新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在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看来,随着预缴款制度的取消,打新的资金占用被大大压缩,以前产生的巨额利息问题也迎刃而解。

巨额冻结款衍生巨额利息

2015年6月26日,国泰君安(601211.SH)上市,其创造了2015年多个“第一”,其中一个是冻结资金数额最大,其网上网下冻结资金总量高达约2.35万亿元,超过中国核电(601985.SH)的冻结资金量1.69万亿元。

按照冻结三天、0.35%的存款利率计算,仅国泰君安和中国核电的冻结资金就分别产生6760万元和4861.6万元的利息。

Wind资讯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上市的192家上市公司网上网下合计冻结资金达到28.41万亿元,其中冻结资金超过1000亿元的高达104家,如东方证券(600958.SH)、东兴证券(601198.SH)、江苏有线(600959.SH)等冻结资金都超过了3000亿元,最低的五洋科技(300420.SZ)的冻结资金也有266.5亿元。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粗略计算,上述28.41万亿元的冻结资金产生利息高达8.17亿元。

冻结资金如此巨大,也衍生了不少乱象。上海一位资深投行人士透露,“以前不少券商为了凑足打新资金挪用客户资金,还出现上市公司挪用募集资金去打新的情况,但后来被曝光后都被规范了。”

虽然动辄万亿计的冻结资金,但是中签率却屡屡创下新低。以2015年为例,192家新股中,中签率低于0.5%的就有108家,其中最低的田中精机(300461.SZ)中签率仅有0.12%,冻结资金则高达1186.38亿元。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之前冻结了很多钱去申购,造成资金浪费。这项规定改变后将不会冻结那么多资金,对股市的冲击会缓和一些。”

若以2015年7月初IPO暂停前发行的最后一批新股计算,其25只新股冻结资金峰值达5.69万亿元,如果采用新规发行,则仅需缴纳414亿元。

巨额利息归属难题得解

由于冻结资金惊人且对股市冲击力巨大,不少专家学者早前就建言取消预缴款制度或者投资者仅需要缴纳少许保证金就能参加打新。

董登新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预缴款制度其实在2009年之前就实行过,相当于虚拟打新,并不是一个新亮点。这种模式不会导致二级市场的巨额套现,减少打新的资金压力,不过具体改革还要看后续实施的细节。”

更值得注意的是,巨额的冻结资金稳定产生的利息数额也非常大,其归属一直是个焦点问题。

早在1997年,财政部下发《关于股份制企业所收申购款存款利息收入财务处理的通知》,其中规定“申购冻结资金无论投资者是否申购成功,均归股份制企业所有”;2005年,证监会、财政部下发《关于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所有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须全部缴存到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的存储专户,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之一”。

“以前冻结资金利息归上市公司所有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没有申购成功的投资者是无法享受到的,极不公平,是对申购者的利益剥夺;现行办法是归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从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其使用的界限难以理清。”董登新表示。

上述资深投行人士表示,“从目前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运行来看,几乎没见到其赔付投资者的案例。”

取消预缴款制度后,冻结资金巨额利息的问题也迎刃而解。

“虽然取消预缴款制度后仍有冻结资金,但是数量已经大大压缩,不仅不存在巨额资金的占用问题,巨额利息的问题也迎刃而解。”董登新说。

[责任编辑:曾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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