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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揭秘中小股东套利模式:送股套利不新鲜

来源: 证券时报  2014-08-04 10:22
大连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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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李雪峰

因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注入资产盈利不达标导致补偿送股,大连重工(002204)投资者套利出货,上周股价出现连续跌停。事后来看,在大股东盈利补偿过程中如何套利,其中的模式引人关注。

送股套利不新鲜

上 述套利模式的起因是,起重集团决定以1:0.82的比例将大连重工1.68亿股(17.38%)无偿赠送给除自身以外的其他股东,且送股后不会除权。假设 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以收盘价18.9元买入大连重工,在获赠股份后,投资者持股数量将增加82%,相当于在成本基础上瞬间浮盈82%。

根据测算,即便大连重工在股权登记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连续跌停,投资者仍有7.51%的账面浮盈。事实上,大连重工仅连续4个交易日跌停,第5个交易日巨量打开跌停板,此时投资者浮盈仍超过10%。

当然,更多的投资者则是提前买入了大连重工。不过,关键时间节点是在7月10日。

当天,起重集团准备了两份补偿方案,一是大连重工以1元的象征价格回购1.68亿股起重集团所持大连重工股份。二是起重集团将1.68亿股按持股比例补偿给其他投资者。结果,在起重集团与关联方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中小投资者合力否决回购方案。

回购方案被否后,大连重工股价在后续几个交易日累计升约10%。因为起重集团必须启用送股方案,并且送股比例及套利空间均可准确无误的予以测算。在有权获得送股之后,不少投资者采取极端方式出货,争取锁定盈利,于是出现了连续跌停的现象。

其实该套利模式此前早已有之,只不过部分公司的补偿条款是现金补偿,且补偿对象是上市公司本身而非中小股东。

今年6月下旬,四川双马控股股东拉法基中国也因为相关资产业绩不达标,向四川双马其他投资者赠送了近5000万股,相当于每股获赠0.084股。与大连重工类似,拉法基中国原本也计划由四川双马回购同等数量的股份,遭股东大会否决。

由于拉法基中国送股数量较小,故四川双马未曾出现股价异动,套利现象并不明显。目前部分市场人士将大连重工套利模式解读为全新的套利模式,也有一定的道理。

此外,同样因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业绩不达预期,中国玻纤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等目前也在筹划送股事宜。

回购与送股之比较

四川双马、大连重工等案例的共同之处至少有两点,一是这些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0%以上,二是投资者对控股股东提出的股份回购方案均不感兴趣,因此中小股东可以在控股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轻易否决回购方案。

为何投资者对回购方案不感兴趣?

以 大连重工为例,补偿前,起重集团持有大连重工7.61亿股(78.84%)的股份,一致行动人大连国投集团持有0.35亿股(3.59%)。若实施回购方 案,起重集团所持大连重工1.68亿股将被回购注销,本身持股将降至5.93亿股,大连重工总股本从9.66亿股降至7.98亿股。

此时,大连重工其他投资者仍持有2.05亿股股份保持不变,持股比例则从原来的21.16%增至25.61%,增加4.45%。即在回购方案下,大连重工其他投资者仅能增加4.45%的公司权益。

如 果实施送股方案,大连重工总股本保持9.66亿股不变,起重集团须将1.68亿股赠送给其他投资者,这部分股权持股比例为17.38%。换言之,在送股方 案下,其他投资者可增加17.38%的公司权益,远高于回购方案所能获得的公司权益。尤其是当其他投资者增加的该部分权益占已有权益比例较大时,增厚效应 更为明显。

这就不难理解四川双马、大连重工等公司回购方案何以接连遭到中小股东否决,这是一种理性选择。可以预见的是,如果其他公司控股股东也抛出回购方案,那么该方案被否决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有必要指出的是,两种方案均是根据实际业绩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距而制定的,对上市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补偿力度是相同的,只不过因为股本、持股比例、除权等因素不尽相同,两种补偿方案最终产生的补偿力度存在很大区别。

[责任编辑: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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