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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家属团”频现短线交易

来源: 证券日报  2014-03-14 09:25

某律师向本报解释道,为严谨起见,高管直系家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 ,也应该遵循《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自然人股东采用短线的策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这位自然人股东的身份是其所购买股票归属公司的高管家属,则难免引人遐想。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数据统计数据分析后发现,今年以来,共有28家上市公司的高管亲属短线交易自家公司股票,其中,多家公司高管家属买卖自家公司股票的间隔时间仅有一天。

关于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证券法》中有规定,6个月内买卖者,收益应该归公司所有,“直系家属具有特殊性,严格来讲,应该和公司的董、监、高一样遵循法规的规定”。有律师对《证券日报》如是解释。

多公司高管家属短线交易

根据数据显示的数据统计得知,截至3月12日,今年以来,两市所有公司来自高管家属买卖自家公司股票的共有283次,其中,有28家公司高管亲属在今年买卖自家公司股票时,出现了短线交易的行为。

具体来看,这些短线交易大多数间隔的时间非常短,头一天买入,第二天卖出,而从买入的股份数量来看,许多快进快出的增减持交易股份数量并不多,有些交易甚至只有100股。

对于这种行为,有律师对《证券日报》介绍,高管的直系家属,从严谨的方面考虑,应该和董、监、高一样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 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不过,对比这些出现短线交易的上市公司公告可知,上市公司们并未对这些事项进行公告。

此前,关于高管家属买卖自家公司股票导致内幕交易案发的事件在资本市场时有耳闻。例如,今年2月份,证监会公布了对杭萧钢构时任总裁夫人及其闺蜜前夫的内幕交易行政处罚书,而之所以产生内幕交易,则来自闺蜜间的“悄悄话”,两位涉案主角,也因为内幕交易获得数百万元的利润。

引发内幕交易猜想

这些高管“亲友团”们频繁买卖自家公司股票的行为,引发了市场关于内幕交易的种种质疑和猜想。

例如,中储股份发布公告称,今年2月21日,公司因重大事项申请停牌,根据监管层的相关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重大事项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发现,公司监管张清宁配偶在今年分两次购入了公司的股票共计3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监事吴春权配偶则从2013年9月份开始分十多次买卖公司股票共计8100股。

对于这些行为,公告称,为做好保密工作,公司在本次停牌前将重大事项知情人员范围严格限制在少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内,监事张清宁在停牌前未参与相关 事项,其配偶王军买入公司股票时亦未获悉公司相关信息,因此其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吴春权是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对于集团审议 中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其本人未参与任何的讨论或审议过程”,因此,对于吴春权之妻赵茜的上述交易,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虽然公司否认了高管配偶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但是市场的质疑声并未就此停歇。例如,在因重大事项停牌前,赵茜出售中储股份部分股票,踩点精准,难脱内幕交易之嫌。

[责任编辑:汤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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