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正文
- 我要评论(0)
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两种异常波动可临时停牌
来源: 证券日报 2014-02-14 09:09IPO重启已有一个半月,新股申购的规则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然而,由于没有及时熟悉规则,一些投资者在新股申购时遇到了各种问题,影响了申购操作。对此,上交所在“上交所投资者之声”中,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集中进行了解答。
对于新股上市首日的停牌问题,上交所介绍,在新股上市首日的连续竞价阶段,出现两种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一是盘中成交 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二是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因第一项停牌的,当日仅停牌一次,停牌持续 时间为30分钟,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的,当日14:55复牌;因第二项停牌的,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上交所同时介 绍,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形成的非限售A股无相应收盘价时不计算市值。但是,投资者已中签的新股在T-1日上市的,计入其在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中。其 中,T-2日的前收盘价为发行价。同时,待购回期间,投资者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股份市值不计入持有市值。如果投资者参与了网下申购,就不能再参加网 上申购了。
对于“纳入投资者新股申购额度的市值如何计算”的问题,上交所介绍,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联合发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纳入投资者新股申购额度的市值是其T-2日(T日为申购日)日终持有的上海市场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股份市值。市值计算规 则主要是:按T-2日证券账户中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加总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同一投资者多个证券账 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该投资者持有市值。其中,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投资者持有的已停牌的股票,也可以计入T日新股申购市值。具体计算方法为该股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乘以股份数量。
此外,上交所介绍,投资者在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时,应关注以下无效申购的情形:一是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 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的部分为无效申购;二是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 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责任编辑:汤欣慧]
- 物价运行总体稳定 专家预计二季度CPI涨幅围绕2.5%波动 (2018-05-02)
- 不能简单根据金价波动判断黄金股涨跌 (2018-04-28)
- 人民币跟随美元双向波动 (2018-04-18)
- 2018年市场波动率可能推动金价至1500美元 (2018-04-13)
- 受益于股市波动 后市金价仍将看涨 (2018-04-12)
- 3月CPI超预期回落 物价短期波动不改平稳格局 (2018-04-12)
- 金价能否实现重大突破?股市波动或是“催化剂” (2018-04-04)
- 隐含波动率回落 (2018-03-28)
已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