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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企首份年报亮相 宝新能源净利激增145%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 李春莲  2014-01-24 09:20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共计分配利润5.18亿元

■本报记者 李春莲

电企首份年报昨日晚间出炉,宝新能源2013年年报显示,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56.56亿元,同比增长4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7亿元,同比增长145.36%,基本每股收益为0.64元,同比增长146.15%。

宝新能源称,营业收入增加是因为产能同比扩大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增加所致;营业利润大增也是因为产能扩大,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所致。此外,公司加强成本控制,原材料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年报显示,2013年,梅县荷树园电厂在上年底全面建成投产的基础上稳定运营,确保安全环保生产,创造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巩固了公司在新能源电力行业的龙头地位。新能源发电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84.22%,占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比例为90.1%,其去年的毛利率高达34.78%。

同时,为配合公司战略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做强电力核心主业,报告期内,公司退出房地产业务,注销全资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置股份公司名下相关房地产资产,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年报还称,受益于煤炭价格持续回落,火电企业成本压力有效缓解,经营效益明显提升。但受宏观经济复苏缓慢、电力需求增长乏力及来水丰盈影响,行业增长仍存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12月,为充分发挥公司自有资金的运营效率,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9万股。截至报告期末,该笔投资已出售部分为公司带来综合收益5238万元,获得了较高的投资回报。

年报还显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3年末总股本17.27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18亿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汤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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