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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基金将可交叉申请业务牌照

来源: 证券时报  2014-01-23 09:17

2014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21日—22日在证监会机关召开。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肖钢在题为“大力推进监管转型”的讲话中表示,将打破证券、期货、基金等机构业务相互割裂的局面,允许相关机构交叉申请业务牌照;放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准入,扩大行业对内对外开放;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具体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的管理,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依法自主开展业务与产品创新。

肖钢表示,促进证券期货服务业提升竞争力是监管转型的主要任务之一。在这方面,一是要建立机构业务牌照管理体系。适应综合(行情 专区)经 营趋势,实施公开透明、进退有序的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公开各类业务的牌照准入标准、条件,制定并公示相应业务规范,向符合条件的机构开放,逐步解 决大市场与小行业的矛盾。打破证券、期货、基金等机构业务相互割裂的局面,允许相关机构交叉申请业务牌照。区分公募和私募,探索建立与私募业务相适应的业 务牌照管理方式,明确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加强监管协作,支持私募业务创新发展。

二是要放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准入。扩大行业对内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形成国有、民营、内资、外资并存的多元化竞争格局和优胜劣汰机制。大力发展专业证券投资机构,支持社会保险(行情 专区)资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委托专业机构投资运营,拓宽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宽证券期货业外资准入限制,取消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外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独资子公司或分公司,取消合资公司业务牌照限制。支持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跨境并购和开展跨境业务做强做大。

三是要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逐步推进原则监管,增强监管规则的弹性和包容性,最大限度减少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具体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的管理。支持证券 期货经营机构围绕实体经济和客户需求,依法自主开展业务与产品创新,扩大业务范围、丰富产品种类、提升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丰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组织形 式,鼓励特色化经营、差异化发展。规范发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柜台业务,稳步发展机构间市场。促进会计审计评估机构、评级增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提升执业质 量和公信力。促进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向现代资产管理机构转型。支持引导证券期货服务业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肖钢指出,监管转型是指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和监管方法的革新和转变,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证券期货监管规律的新探索。推进监管转型要实现“六 个转变”:一是监管取向从注重融资,向注重投融资和风险管理功能均衡、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转变。二是监管重心从偏重市场规模发展,向强化监管执法,规模、 结构和质量并重转变。三是监管方法从过多的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实施全程监管转变。四是监管模式从碎片化、分割式监管,向共享式、功能型监管转变。 五是监管手段从单一性、强制性、封闭性,向多样性、协商性、开放性转变。六是监管运行从透明度不够、稳定性不强,向公正、透明、严谨、高效转变。

肖钢说,监管转型的主要任务一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备案登记等事项。二是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三是确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四是理顺监管与 执法的关系。五是强化派出机构职责。六是促进证券期货服务业提升竞争力。七是提高稽查执法效能。八是推进资本市场中央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九是建设法律实施 规范体系。

[责任编辑:汤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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