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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隐瞒关联交易被罚 受损股民可起诉

来源: 投资快报  作者: 余以墨  2013-12-25 08:43

汉王科技

连年亏损的汉王科技近日又新添阴霾。近日,证监会针对该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年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的该公司收到了罚单,公司董事长刘迎建、原总经理张学军也因此一并受罚。

被立案调查后两年终领罚

证 监会查明,汉王科技与汉王信息存在关联关系且一直进行关联交易,但公司却从未就此事进行披露。汉王科技和汉王信息的高管、职员存在多次相互调动、任职、兼 职的情形。如2008年11月17日,汉王科技总经理张学军签发文件,调任汉王信息副总经理樊朝柏为汉王科技的部门市场总监;2009年2月20日,汉王 科技董事长刘迎建和总经理张学军签发文件,调任汉王信息总经理孟庆君为汉王科技的部门销售总监;2009年8月31日,刘迎建签发文件,任命陈亚为汉王科 技董事长高级助理,此任命文件明确陈亚的汉王信息总经理任命继续有效等等。

根据陈亚等人在汉王科技与汉王信息的任职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认定,自2009年8月至2012年3月证监会调查结束时,汉王科技与汉王信息构成关联关系。

此 外,2009年至2011年上半年,汉王科技与汉王信息均发生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分别为6754.67万、6236.33万元和1169.18 万元。但在汉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0年半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均未披露其与汉王信 息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证监会认定汉王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并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上市公司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基于上述事实, 证监会决定,责令汉王科技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汉王科技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给予刘迎建和张学军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汉王科技表示,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公司已于去年4月与汉王信息解除业务关系,并于去年6月30日前结清双方债权债务。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

根 据处罚决定,证监会在2012年3月就结束对汉王科技的调查,但汉王科技在2013年3月份公告2012年年报时,仍旧披露汉王信息与汉王科技不存在关联 关系。此次行政处罚文件的落地,不但使公司为自己的“嘴硬”行为买单,也让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有了前往法院进行维权起诉的前置条件。

“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汉王科技投资者可以向汉王科技以及负有责任的高管提起索赔诉讼。” 知名维权律师吴立骏表示,

吴 立骏律师认为,由于汉王科技的虚假陈述行为从公告招股说明书时即已开始,所以从2010年3月3日至2011年12月22日之间买入,并且只要在2011 年12月22日那天持有,即符合参加索赔的时间条件。依据汉王科技目前的公司住所地,本案的管辖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汉 王科技2010年3月3日首日上市交易的收盘价格为82.11元,对比截止2013年12月20日的收盘价,即使按照复权价计算,也已经跌去了近70%, 若按照汉王科技曾经股价触及的最高点每股175元的价格与目前股价对比,复权后下跌了近86%。如此惨烈的下跌仅用了3年时间,受损股民不在少数。

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复印件、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律师将为投资者免费计算损失,如符合条件,将提供下一步的资料。

[责任编辑:汤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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