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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证券纠纷调解工作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13-12-18 14:34

为了健全资本市场多 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拓宽投资者维权渠道,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履行《证券法》赋予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职责,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 成立了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和证券纠纷调解中心,制定并颁布了证券纠纷调解相关制度,建立了中证协主导、地方证券业协会协作参与、会员单位配合的证券纠纷行 业调解机制。

调解工作进展情况

2012年7月份以来,在中证协网站上设立了证券纠纷调解专区,在专区上开设了证券纠纷调解在线申请平台;建立了调解中心与地方协会协同工作的证券纠纷 调解工作系统;在全国范围内聘任了199名证券纠纷调解员。另外,中证协积极推进“诉调对接”、“仲调对接”和“信调对接”机制的建设,以提升证券纠纷行 业调解的公信力、影响力和法律效力。中证协已经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签署了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与北京仲裁委员会签署了仲调对接合作协议,与证监会投保局 就行业调解机制和12386投资者投诉热线受理机制的对接达成了共识,积极与证监会信访办研究信访工作与行业调解工作的对接途径,并支持地方协会建立诉 调、仲调和信调对接机制。

从去年7月份在线申请平台开通以来,调解中心通过平台共接收了94起证券纠纷调解申请,受理了其中的62起纠纷,在地方协会的配合下,成功调解了36起纠纷。调解中心支持地方协会通过多种渠道受理证券纠纷,并指导地方协会开展证券纠纷调解工作。2013年1月到10月,全国36家地方协会通过接听电话、处理投诉函等方式受理了610起证券纠纷申请,调解成功了580起纠纷。

调解工作的特点

一是“统一协调,属地调解”,使调解工作覆盖全国。中证协充分发挥地方协会在区域行业自理管理中的作用,与全国36家地方协会建立了证券纠纷调解协作机 制,使中证协主导的证券纠纷调解工作可以在全国所有地区开展,就地、就近、快速地解决证券纠纷,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受理 渠道和形式多样化,方便投资者申请调解。投资者可以通过在线申请平台向调解中心提交调解申请,申请方式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投资者还可以通 过投诉电话和投诉函等多种方式直接向所在地区的地方协会提交证券纠纷调解申请,及时便利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设置简易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四是不向投资者收费,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完善证券纠纷调解机制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证协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完善证券纠纷调解机制。

一是设立证券纠纷调解专项基金,形成证券纠纷调解长效保障机制。在调解服务不收取费用的背景下,通过设立调解专项基金,解决调解工作经费问题,使证券纠纷调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推进“三项对接机制”,不断提升证券纠纷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将诉调和仲调对接落到实处,细化对接的方式和内容。探讨行业调解和监管部门信访工作的对接机制,引导投资者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证券纠纷。

三是扩大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式,支持行业和解。

[责任编辑:汤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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