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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发树拒绝红塔和解方案 涉案股权增值至88亿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王蔚佳  2013-12-06 08:24

新华都(002264)

历时5年,涉及标的已从最初的22亿元升值为88亿,“国内最大的股权纠纷案”近期有望尘埃落定。

昨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的最后一次庭上质证后,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下称“云南红塔”)之间关于云南白药股权转让的纠纷案终于走完了所有的庭审程序。最后一次的庭上见面,陈发树拒绝了云南红塔伸过来的“橄榄枝”。

如无意外,按照正常法律时限,3个月后,最高院就这一持续4年多的争夺给出最终宣判。

红塔首提归还本金和利息

“昨天的庭上质证阶段,红塔方面第一次表示愿意退还陈发树先生的22亿本金和利息,”昨日,陈发树代表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庆接受《第一财经(微博)日报》采访时表示,“但他们强调,利息部分是"补偿"而不是"赔偿",也就是说,对方只接受在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责任范围内的和解,这个逻辑我们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昨日上午,最高法院内,陈发树方面与云南红塔一方最后一次交换了所有的质证意见,并再次参加了合议庭组织的双方调解——在4月27日最高法公开一审后,昨日的程序走完了最高法终审前所有的庭上环节,只待最后的判决公布。

至此,这一围绕云南白药总股本12.3%股权近5年的转让纠纷,进入了最后的揭幕阶段。

2009年9月10日,云南红塔与陈发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占云南白药总股本12.32%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陈发树,总交易金额超过22亿元,当时股票市盈率为40倍。

但云南红塔在收到陈发树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款后,既没有按规定公开披露股份转让信息,也没有按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地报请国资监管机构审批。

反复催促无效的情况下,2011年12月8日,陈发树一纸诉状将云南红塔告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云南省高院”)。

2012年1月17日,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至此,在等待超过800天后,陈发树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合同被正式拒绝。

在 时隔一年后的2012年12月28日,云南省高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但驳回陈发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理由是财政部没 有批准——但事实上,双方的协议一直没有走出中烟系统,从未上报至财政部。随后,不服判决的陈发树方面在今年2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谁的88亿资产

“2013年4月27日最高法公开审理了这个案子,一审的焦点是"到底谁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庭上,云南红塔首次承认了财政部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李庆告诉记者。

此 前双方争议的焦点一直在云南红塔是否履行合同义务——“红塔强调,他们签署转让协议后就报告给上级公司红塔烟草集团,因此履行合同义务没有违约,但事实上 我们约定对方的合同义务是要完成所有报批手续,也就是说,必须要报到国家财政部,但这些红塔都没有做。”李庆向记者表示。

“我们对中烟给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理解只能是,当时云南白药的股价升值太快,他们谁也不敢签字做这个决定把股份转让给我们。”李庆昨日向本报谈道。

公开信息显示,在2009年9月双方协议签订后至2012年8月云南省高院一审开庭之间的3年内,协议所涉及的云南白药12.32%股份市值已由22亿元涨至40多亿,一度曾突破60亿。

“云南红塔今天上午提出归还22亿本金和利息,但是,我们要的是继续履行合同,即便退钱,也不是这个算法。”李庆说,“如果陈先生拿这22亿去做投资,4年内会有多大的获利,机会成本损失太大。”

靠做木材生意起家、因频频出手收购国企巨额股份的陈发树被业界称为“中国版巴菲特”,近年来,在紫金矿业、青岛啤酒等关注度极高的投资中都有其身影。

“我们对这个官司非常乐观,相信最后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如果真的依然败诉,我们也会继续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昨日,陈发树法律团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但此前,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杨小军教授接受本报采访时曾认为,这个案件的特殊就在于发生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从这个现实来说,陈发树的案子最后想赢可能非常困难。

记者试图联系云南红塔及其律师置评,但截至发稿对方电话无人接听。

昨日,云南白药收于每股103.45元,以总股本6.94亿计算,合计该案涉及的12.32%股份价值约88.5亿元。

[责任编辑:汤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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