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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会企业新股发行计划本周上报 必须保证质量

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13-12-03 10:46

中国证券报记者2日获悉,相关部门近日召集全部已过会83家企业的主承销商开会,部署已过会企业新股发行工作,要求这些企业在本周内上报新股发行计划。有投行人士预计,准备在明年元旦前后获批文的企业须在今年12月20日前补充材料并上报。监管部门强调,不准为赶时间牺牲信息披露准确性。

“会议再次强调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方向。监管部门不会控制发行节奏。”投行人士透露,按照相关规定发行人及投行需进行修改招股说明书和老股减持 方案等工作,“监管部门提醒我们时间很紧。估计大家会马上行动起来。”特别是国企发行新股涉及国有股减持和社保转持等问题,相关部门审批需更多时间,发行 人及投行需尽快推进上市事宜。

由于在明年1月后发行新股面临补充年报信息等问题,已过会企业新股发行计划须本周上报,以明确是选择明年1月发行还是选择在补充年报信息后延后发行。投行人士预计,如有过会企业预计在明年元旦前后获核准批文,需在今年12月20日前补充材料并上报。

按照相关规定,一旦发行人业绩变脸或发行方案存在问题,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将受严厉惩罚。多位投行人士和拟上市公司人士表示:“必须保证质量。” 在会议上,监管部门人士强调,接下来在发行上市过程中的所有流程务必遵守相关规定,文件须留底稿备查,不能为赶时间牺牲质量和信息披露准确性。

[责任编辑:曾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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