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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称美方诉讼不具法律效应 已聘律师沟通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晓晴  2013-11-28 08:35

11月27日,中国石油披露了公司在美遭遇集体诉讼的最新动向,公司承认现已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当天,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公司前任董事长蒋洁敏和现任董事长周吉平、公司前任财务总监周明春和现任财务总监于毅波被指称违反美国证券法律而被诉至美 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事宜,公司已经(通过公司于美国的法律文件送达指定代理人)收到该诉讼的有关送达通知,目前尚不知悉诉讼的涉案金额。公司将尽最 大努力积极抗辩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对此,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当天对本报记者表示,“公司认为,其起诉理由并不具有法律效应。尽管如此,公司方面还是在认真对待此事。截至目前,公司已经聘请了律师在与对方进行沟通。”

此前,中国石油于9月6日发布公告称,一名境外个人股东于近日以公司部分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中国有关部门的调查为由,向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集体诉讼。

彼时,公司尚称,公司及其他个人被告目前尚未收到诉讼有关的正式通知或文件,也不排除可能会有其他类似诉讼在美国提出。公司将积极应诉,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级市场上,截至11月27日收盘,公司股价仍在8元以下徘徊,终盘报收7.89元,全天逆势下跌0.38%。若与公司上市首日收盘价43.96元的天价相比,公司A股流通市值迄今已蒸发5.8万亿元之巨。

今年8月29日,中国石油发布公告称,8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通知,副总裁、董秘李华林,董事、副总裁冉新权和总地质师王道富正 接受相关部门调查。李华林、冉新权、王道富均因个人原因已辞去上述各自的职务,该辞任即日生效。而在今年8月26日,监察部发布消息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就在4名高管被调查之后,中国石油即于9月初在美国被投资者提起集体诉讼。

美国早于数十年前推行集体诉讼。所谓集体诉讼,概括而言,该制度容许一名或多名具名的原告,代表一批被声称受到共同利益损害的人士或企业提出申诉。在原告取得法庭的集体诉讼核证后,便可代表自己及所有成员进行诉讼。

对于公司此次在美遭遇集体诉讼的前景,上述公司董秘办人士表示,“我们认为,按照过去的经验来看,此次诉讼和解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公司方面也希望尽量和解。”

该人士强调,目前,公司的正常营业并未受到影响。届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及时进行披露。

本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在美发生的几起典型的集体诉讼案例中,最终均以和解收场。

8月29日,投资者和黑石之间持续5年多的集体诉讼终于落幕。最终,黑石集团同意支付8500万美元以和解投资者的集体诉讼。同样,谷歌在今年7月欲以850万美元和解3年前的一起集体诉讼。

对于二级市场公司股价持续低迷的尴尬境地,前述公司董秘办人士直言,鉴于目前大股东高度持股的现状,暂时不会有继续增持的计划。

“我们希望投资者还是保持能对公司的信心。虽然对全年业绩不便进行预测,但是,自今年三季度以来,公司业绩增速还不错。”该人士表示。

此外,前述公司董秘办人士还表示,在公司各大业务板块中,受益于天然气价格改革,天然气板块的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持续改善。

该人士称,此前,公司控股股东中石油集团已数次增持公司股份,充分体现了对于公司发展充满信心,对全体股东真诚负责的态度。截至目前,公司A股流通股仅约为总股本的2%,若再进行回购,将进一步降低公司A股流动性,不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2012年5月29日,公司公告称,中石油集团于2011年5月25日实施首次增持,截至2012年5月24日本次增持已实施完毕,累计增持股份合计约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22%。由于公司股价大幅跳水,中石油集团增持股份亦被深套。截至11月27日收盘,若按当初增持均价10.16元计算,仅去年 增持的4.1亿股股份现已浮亏逾9亿元。

[责任编辑:汤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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