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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凤酒股东图谱浮现 国企干部跻身十大涉嫌违规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2013-05-29 09:07

每经记者 幕何方(化名)发自宝鸡

为成功IPO,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凤酒股份)可谓谋划已久:实施扩建技改工程、转让2668.12万职工股、两次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举动,皆意在为IPO铺路。

事实上,西凤酒迄今未完全公开其股东组成架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权威渠道获悉,除外界已知道的中信产业投资资金、深圳盈信创业投资、光大金控等机构外,亦有上海海兆股权投资、新远景成长(天津)股权投资、深圳富海天航投资、贝利华(北京)投资等知名PE潜伏其中。

不仅如此,西凤酒自然人股东中,亦不乏OEM品牌买断商的身影,譬如董小军(西凤华山论剑)、郝海录(西凤金银藏)、丁济民(柔西凤)、黄建柱(西凤1956)、田崇伟(西凤宝石系列)等。

此外,陕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属国企)全资控股子公司——陕西西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闫军亦为西凤酒股份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持有8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0.2%。

两次增资后西凤酒股东增至27名/

2009年8月25日,西凤酒第一轮增资扩股计划步入实施阶段。“西凤股政字【2009】第45号”文件显示,首轮增资申请增加股本128945747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5元。此次新增1.28亿股的发行对象主要为原股东,基本实现“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情形。

其中,陕西西凤酒厂以资产认购103688347股,陕西西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以下简称西凤酒职工持股会)以现金认购13681200股,深圳盈信创投现金认购10524000股,西安第一印刷厂现金认购1052400股。

第一轮增资扩股结束后,西凤酒股份总股本达到231765947股,陕西西凤酒厂持有78.75%,西凤酒职工持股会持11.51%,深圳盈信创投持8.86%,西安第一印刷厂持0.88%。然而,距首次增资扩股不足一年,西凤酒再度增资扩股。

2010年7月16日,西凤酒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面向20名特定对象发行16823.40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6元,募集100940.4318万元资金的议案。

自此以后,西凤酒股份的总股本变更为4亿。然而,迄今为止,西凤酒股份详细的股权架构如何,鲜有相关公开信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权威途径获得的资料显示,截至目前,西凤酒股份公司共有股东27位,其中持股数额超过1000万股的法人股东有8家,1000万股以下的法人股东为9家,还有10位自然人股东。

根据上述资料,第一大股东陕西西凤酒厂集团有限公司持17610.8347万 股 , 持 股 比 例44.03%;第二大股东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持6000万股,持股比例15%;第三大股东盈信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3544万股,持股比例 8.86%;第四大股东上海海兆股权投资中心持2000万股,持股比例5%;第五大股东新远景成长 (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1840万股,持股比例4.6%。

紧随其后的法人股东分别为,深圳市富海天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1200万 股(持股比例3%);光大金控(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1160万股(2.9%);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0万股(2.5%);润物控股有 限公司持有840万股,持股比例2.1%;陕西香江达富置业有 限 公 司 持 有653.1653万 股(1.63%);国福华清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00万股 (1.5%);贝利华(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00万股(1.5%)。

余下的法人股东,除创始股东——西安第一印刷厂(持有352万股,持股比例0.88%)外,其余均为西凤酒的品牌买断商,如西安智德通品牌推广营销有限 公司持480万股(1.2%);陕西飞龙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持320万股(0.8%);宝鸡市香溢友缘酒营销有限公司持280万股(0.7%);陕西秦酿 酒业贸易有限公司持20万股(0.05%)。

与此同时,还有1500万股西凤酒股份被10位自然人股东持有,分别为王政委持有400万 股(持股比例1%);董小军持有320万股(0.8%);郝海录持有240万股(0.6%);丁济民持有92万股,持股比例(0.23%);衡英持有88 万股,持股比例(0.22%);马华、闫军、黄建柱、徐涛分别持有80万股,持股比例(0.2%);田崇伟持有40万股,持股比例0.1%。

事实上,西凤酒的前十大自然人股东中王政委、董小军、郝海录、丁济民、黄建柱均为西凤酒的品牌买断商,追随西凤酒已有多年。值得注意的是,自然人股东中的闫军身份也颇为复杂。

国企中层牵出“关联”交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权威资料后获悉,陕西省属国企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陕西西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闫军,与持有西凤酒80万股票的自然人股东闫军为同一人。

西凤酒股份公司出具的股东身份资料显示,其自然人股东闫军的身份证号码为610103196812******,与上述西部广告公司材料显示其董事兼总 经理闫军的身份证号码相同,可以判定二者为同一人。陕西文投集团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闫军的工作有所调整,其已不担任西部广告公司总经理职 务,转任副董事长。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掌握的信息,闫军的身份较为复杂,其同时还出任陕西西凤酒营销公司(陕西西凤酒股份公司子公司)下属的陕西红西凤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此外,闫军还为陕西开坛酒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每日经济新闻》获取到陕西开坛酒业有限公司股权材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闫军出 资270万元持有90%的股权,余下10%的股权为自然人赵妍所持有。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运营西凤酒“百年西凤”品牌。

同时,陕西西 凤酒股份公司高层人士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闫军在陕西红西凤酒销售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原因,是其以陕西中联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持有陕西红西凤酒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每 日经济新闻》查询陕西中联商务有限公司资料后获悉,陕西中联商务历经数次股权转让,当前的持股者为自然人李新和许金利。

可以看出,闫军作为陕西文投子公司高管的同时,亦为西凤酒股份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同时控股陕西开坛酒业有限公司,还兼任陕西红西凤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不仅如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上述几家公司之间存在业务来往,闫军担任总经理职务的西部广告公司,承揽了其担任董事的陕西红西凤酒销售有限公司所属 “红西凤”品牌的推广宣传业务。陕西红西凤酒销售有限公司亦为其参股的西凤酒股份公司的下属公司。

事实上,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个人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与此同时,该条款还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不得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上述条款的适用对象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作为正厅级建制的陕西文投集团全资子公司西部广告公司高管的闫军,持有陕西西凤股份公司80万股股份,同时还兼任陕西红西凤销售公司董事,持陕西开坛酒业公司90%的股份,其行为明显与上述规定相悖离。

5月24日,就上述情况《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陕西文投资集团采访,该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称,陕西文投集团近期不接受采访,对于闫军为西凤酒股东之 事,则未曾听说过。同时,闫军就职的西部广告公司亦婉拒了采访要求,该公司人士告知闫军不在办公室,会将记者的采访意图进行转达。截至发稿前夕,仍未能得 到对方回复。

[责任编辑:微笑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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