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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审计机构排雷 证监会严把IPO关

来源: 上海证券报  2012-11-01 08:43

上市公司业绩变脸等“地雷”频频引爆,促使监管之剑指向IPO审计机构。

证监会最近下发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通知,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在IPO审计中存在的“通病”,要求审计机构多维度“排查”异常情形,充分履行“把关人”的职责,从严把控上市“关卡”。

随着拟IPO企业信息逐步“阳光化”,IPO项目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部分暗疾缠身的企业黯然折戟。即便如胜景山河、新大地等首发过会企业,在舆论监督中被揪出重大缺陷,也被证监会紧急叫停。另一方面,不少公司上市不久即出现业绩变脸,令投资者措手不及。凡此种种,引发投资者对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拷问。

在监管实践中,证监会也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在IPO审计业务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产生了不利影响。“通病”涉及发行人申报期内的盈利 增长异常、关联方认定、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发行人内部控制缺陷、会计估计变更、财报各项目间的勾稽关系等多个方面。这便是《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出炉的重要背景。

对此,监管部门“有的放矢”提出了严格的监管要求。例如,对于公司申报期内毛利率高 于同行业水平,而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水平,及经营性现金流量与净利润脱节的情况应当追查其合理性,识别发行人是否存在利润操纵。又如, 注册会计师应调查申报期内与发行人存在重大、异常交易的交易对手背景信息,如股东、关键管理人员、业务规模、办公地址等信息,并与已经取得的申报期内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名单相互核对和印证。再如,审计机构应关注,发行人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明显差 异,分析其是否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来操纵利润。

此外,证监会还提醒审计机构关注发行人上市动机、管理层诚信、内控缺陷等“隐性”问题,多维度审视盈利异常增长等情形。

回放证监会此前的IPO审核反馈意见,前述问题正是IPO审核关注的重点。例如,去年3月上会遭否的上海联明机械,因废料处置收益与投入车用板材数量变化存在较大不一致,引起发审委对其财报真实性的怀疑。今年闯关未果的利泰制药、小西牛乳业,因毛利率等指标与同行存在较大差异,未能说服监管层。

“此次监管部门的核心思路是招股书必须还原真实的企业状况。”市场人士表示,证监会对IPO审计加强监督,是为了促使审计机构充分履行“把关人”的职责,在IPO项目前期发现并解决一些重要问题,向投资者呈现一份充分、准确、真实的招股书。

[责任编辑:往事如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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