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正文
- 我要评论(0)
不具高新企业资格 贝因美需补税2785万
来源: 证券时报网 2012-05-23 09:23此前因研发费用不达标及专利与产品不相关被追缴税款的国内婴幼儿食品企业贝因美 再度被要求缴补税款。
贝因美今日公告,收到《关于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认定公司前三年研发费用归集不合理,公司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根据该通知,贝因美将于5月30日前补缴税款2785.26万元。
去年9月,贝因美曾公告,由于不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条件,需补缴2008年、2009年税款5892.7万元,并影响2008年、2009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082.25万元、4810.46万元。
[责任编辑:往事如枫]
- 机票退改费价格离谱 15家涉事企业被约谈无人到场 (2018-05-02)
- 工业企业利润增速放缓 上下游行业仍高度分化 (2018-04-28)
- 让小微企业把政策利好“吃到嘴” 尚需完善金融产品体系和保障体系 (2018-04-27)
- 税收优惠激励科技创新 一季度高新技术企业减税904亿 (2018-04-27)
- 党报:美国经济寅吃卯粮 从个人到企业举债度日成风 (2018-04-26)
- 泉州近2000家规上企业参与“数控一代”、智能化改造 (2018-04-25)
- 泉州近2000家规上企业参与“数控一代”、智能化改造 (2018-04-25)
- 六部委铁腕去产能:坚决出清“僵尸企业” (2018-04-23)
网友评论:
已有0条评论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