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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恒铁路4.28亿募资清欠难 三部门连发警告无效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 刘兴龙  2011-12-01 16:37

□本报记者 刘兴龙

国恒铁路今日公告,原本应于今年3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4.28亿元,至今仍然难以归还。虽然深交所、证监会、天津证监局先后发出警示和督导意见,国恒铁路也表示已全力开展资金回笼工作,不过公告内容显示,近5个月“清欠”毫无进展。

花钱痛快还钱拖沓

利用闲置募资补充流动资金是当下上市公司解决“钱紧”的常见做法,只要到期按时归还就符合募资监管的规定。不过,国恒铁路却违背了“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的原则。

时间追溯到2010年8月,在保证酒航铁路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国恒铁路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提案在9月15日股东大会通过之后正式生效。

在花钱方面,国恒铁路的效率可谓是“迅雷不 及掩耳”。2010年9月16日,国恒铁路支付上海汉奇10000万元;9月16日支付全资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公司20000万元,为其贸易业务直接 补充流动资金;9月19日,支付物资公司3800万元,直接补充流动资金;9月20日,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西国恒9000万元,为其增加流动资金。短短5天 时间,从募集资金“借出”的4.5亿元,国恒铁路已经支出了4.28亿元。

然而,在还钱方面,国恒铁路难以让人满意。这笔4.28亿元的资金应该于2011年3月15日归还到公司在华夏银行某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而如今已经逾期超过8个月。

国恒铁路拖欠募集资金缘于一笔诉讼。公司披露,全资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公司与中能华辰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法院将国恒铁路作为连带被告予以裁 定,裁定冻结被告银行存款2649.6万元或查封其价值相当的财产。为了避免被法院追加冻结募集资金账户的风险,以至于公司不得不延期归还到期募集资金, 从而最大限度减少保全措施对募投项目酒航铁路建设的影响。

三部门连发警告无效

从国恒铁路募集资金归还逾期开始,监管部门就加紧了对其进行督导。3月16日,深交所对国恒铁路下发《监管函》;3月17日,证监会下发《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并对国恒铁路多位高管采取监管谈话措施;6月8日,天津证监局再度出具《警示函》。

密集的监管措施出台之后,国恒铁路高管3月份提交了《杜绝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承诺书》和《纠正违规行为承诺书》,并在公告中屡次表示“董事会及高管人员已全力开展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回笼工作。”

时至今日,上文提到的诉讼纠纷早已于2011年5月16日达成和解,那么拖欠的募集资金又在哪里呢?国恒铁路最新公告显示:截至2011年11 月30日,有15000万元沉淀在公司预付账款中;22800万元沉淀在物资公司货币资金、预付账款中;5000万沉淀在江西国恒预付账款中。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截至6月30日的流动资金占用情况与今日公告内容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在过去的5个月之中,虽然国恒铁路态度积极,但是“清欠”工作毫无进展。

[责任编辑:张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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