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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调至8元—20元/吨 焦炭业或成资源税上调重灾区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郭力方  2011-10-12 08:57

本报记者 郭力方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于10月10日正式公布,其中涉及煤炭行业的内容为,焦煤资源税率上调至每吨8元-20元,其他煤炭未作调整,仍按每吨0.3元-5元收取。

一般煤种维持0.3元-5元的“从量计征”标准符合业内一直以来的预期,但焦煤资源税率提高却在市场预料之外。分析人士指出,焦煤资源税单列并 加征表明稀缺性煤种保护性开发的政策意图更趋明确,税率的提高对焦煤生产企业来说影响有限,但对下游焦炭产业将带来巨大冲击,长远来看,将加速下游焦炭行 业淘汰落后产能进程。

焦煤生产企业影响有限

我国炼焦煤储量2803亿吨,占全国煤资源储量23%。其中肥煤、焦煤等稀缺煤种仅占12.81%和23.61%。近年来,稀缺煤种无序和过度开采严重,在此背景下,国家拟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施保护性开发政策,而加大焦煤有偿使用力度则成为保护性开发的措施之一。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教授邢雷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从目前来看,提高焦煤资源税率显然已成为稀缺煤种保护性开发的措施之一。他指 出,资源税率的提高可进一步理顺焦煤的价税关系,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功能,促进焦煤的合理开发利用。但每吨8元-20元的征收标准对于目前1300元— 1400元/吨的焦煤市场价格来说,占比不大,因此对焦煤生产企业成本增加的压力相对有限。

平安证券分析师也指出,目前焦煤产量较大的公司为西山煤电、冀中能源、盘江股份等,以西山煤电为例,炼焦煤产量1000万吨,即便税收按照上限征收,影响也仅在1亿元左右,对其业绩影响不足3%。

邢雷表示,即使对于对成本上升相对敏感的中小焦煤企业来说,税率的提高也能通过价格转嫁到下游市场,因此,税率提高对焦煤生产全行业的影响普遍较小。

焦炭业或加速整合

邢雷表示,从焦煤全产业链来看,此次资源税大幅调高将更多地影响到下游焦炭行业。近年来,国内焦炭业产能过剩愈演愈烈,焦煤价格坚挺而焦炭价格 低廉导致焦化厂亏损的局面也一直在持续。到2010年年底,全国800多家焦化企业整体实现利润仅为130亿元左右。在此背景下,上游产品价格的微小变动 都会影响到焦炭行业企业的生存现状。

武汉中期期货有限公司研究员王超也认为,焦煤资源税率的提高将直接带来焦炭企业生产成本的上升,加之焦化企业相对于下游钢铁企业议价能力相对弱势,焦炭企业上升的成本无法通过价格提高来传导,只能内部消化,因此,焦炭企业的盈利能力将普遍经受考验。

邢雷表示,近年来,包括山西等产煤大省纷纷推进焦化行业的整合进程,此次资源税调整或将成为焦化行业整合的推进剂。在炼焦产能占一半以上的山西省,今年8月底正式出台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提出未来5年将淘汰落后焦化产能6000万吨。

另有券商分析认为,目前国内钢材市场表现极其低迷,库存开始增加,价格愈来愈低,这一趋势或将持续至年底难有改观,客观上也将推动焦炭业的整合进程。

[责任编辑:张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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