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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神仙业务:3年勿需支付3173万元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 白宝玉 夏齐林  2011-08-29 10:19

中国资本证券网 白宝玉 夏齐林

8月23日,江苏舜天中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85.05万元,同比下降20.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743.8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088元,同比减少21.51%。

而有投资者指出,江苏舜天有一项奇特的“其他经营业务”,名为“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2011年上半年,该“业务”净利润658.66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171.06%。

上半年不需支付658万元

近日,有投资者表示,江苏舜天2011年中报显示,对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中,有一项奇特的“其他经营业务”,名为“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2011年上半年,该“业务”为江苏舜天贡献利润658.66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171.06%。

投资者质疑,难道有人不要600多万元钱?

另外,2011年中报的另一处“营业外收入”显示,“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本期金额878.21万元,上期金额1165.73万元,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878.21万元。

其实,江苏舜天这项奇特的业务,并非2011年上半年才出现。

3年共不需支付3173万元

江苏舜天2010年报显示,营业外收入中,“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为1382.3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而2010年公司的净利润为2439.26万元,不需支付的款项占全年净利润的56.67%。

2009年报显示,江苏舜天“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为1132.05万元,而2009年公司的净利润为1828.43万元,不需支付的款项占全年净利润的61.91%。

以上资料表明,江苏舜天2009年、2010年、2011年上半年都发生了巨额的“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该款项占其净利润的5成以上,2009年以来共计发生“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3173.01万元。

一位券商研究员表示,上市公司应付款项出现不需支付的情况很少见。而江苏舜天连续3年出现这种情况,且数额较大,占其净利润比例较重的情况更是罕见。

也有分析人士表示,像江苏舜天这种“神仙”业务,一般是不存在的。

8月26日,就以上情况,中国资本证券网对江苏舜天进行了解,公司董秘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董秘不在,他对此情况不清楚。

(白宝玉 夏齐林)

[责任编辑:张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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