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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监事窗口期短线交易 被批评后再卖2500股

来源: 东方早报  作者: 钱婵娟  2011-08-03 10:24

  窗口期短线交易,被点名批评后又卖出2500股

  早报记者 钱婵娟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法尔胜,000890)昨晚发布的公告显示,其监事曹豫在窗口期违规买入股票后,又在买入后第五个交易日卖出了部分股票。值得注意的是,曹豫在卖出股票以前已经得知卖出属违规行为。

  法尔胜在公告中称,公司7月26日获悉监事曹豫于7月25日以成交均价6.13元/股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5万股。由于法尔胜2011年半年度报告将于2011年8月22日公告,曹豫此次买入股票交易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规定,属于窗口期违规买入股票。

  对于违规买入的解释,上述公告称曹豫是2011年4月新上任的监事,此次违规买入是由于其舅舅刘君明误操作所致,曹豫的证券账户此前一直由其舅舅刘君明操作,在曹豫上任公司监事之后,未及时将该账户收回管理,造成了此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

  针对曹豫违规买入股票一事,法尔胜董事会作出了两点处理意见,一是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要求其所有买入的股票不准在六个月之内再次卖出;否则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但在被告知上述两点事项之后,曹豫并未停止操作,于8月1日以成交均价6.1元/股的价格又卖出法尔胜2500股,亏损75元(不含交易费用)。

  曹豫的卖出行为属于六个月内的双向操作,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规定。

  鉴于监事曹豫短期之内连续违规,法尔胜董事会决定对监事曹豫加重处罚:首先,规定其所有买入的股票在其任期之内不准卖出,如果任期之内卖出,卖出的收入全部归公司所有;其次,其2011年8月1日以6.1元/股卖出的2500股,收入1.525万元作为罚款全部上交公司。

  根据法尔胜公告显示,曹豫,男,1977年生,现年34岁,现任江阴法尔胜线材制品有限公司(注:法尔胜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大专学历。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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