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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路演前夜遭举报 董事长回应鲸吞股权传言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邵芳卿  2011-05-11 09:04

今日(5月11日)即将开始路演和推介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突然被曝出股权纠纷——5月10日下午,有媒体披露知情人报料称,九牧王现任董事长林聪颖曾采取非法手段,攫取前任董事长、其亲叔叔林其仁对公司的80%股权和实际控制权。

  九牧王董事长林聪颖昨日对本报记者回应称,林其仁意在借上市之机敲诈勒索,但其所称事实并不存在。

  举报曾致九牧王香港上市失败

  昨日下午,一份题为《传九牧王董事长鲸吞亲叔叔数十亿资产》的文字稿现身凤凰网财经频道内幕传闻栏目,在这份短短703字的举报材料中,知情人称,“无德老板”林聪颖非法攫取亲叔叔林其仁数十亿资产,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权益保障,文末还附上林其仁给中国证监会的致函等有关资料影印件。

  林其仁方面公布的影印资料显示,1992年注册的福建省晋江九牧王制衣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显示,这家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的中外合资公司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为林其仁,副董事长和副总经理为林聪颖。

  另一份影印资料显示,1998年注册600万港元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已变为林聪颖。

  上述资料在截稿时并未获得证实是否为原件。

  林其仁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举报材料系其朋友路见不平投给媒体,但确认以上举报均属实,并称仍握有大量证据。

  九牧王于今年3月份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通过上市审核,此前2007年9月12日,林其仁发函至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会对九牧王上市表示异议,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

  之后,2008年,九牧王拟在香港上市,林其仁发表了一份声明,被香港证监会采纳,九牧王上市失败。

  10日晚间,一位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叔侄间的股权之争十分敏感,在九牧王公司内部亦有传说,但无从证实,至少在1999年之后,董事长即为林聪颖,公司通讯录上未见林其仁的姓名。

  而九牧王公布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福建晋江九牧王制衣有限公司为林聪颖控制的其他企业,成立于1992年10月6日,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林聪颖出资160万元,占注册资本80%,金盾咨询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20%。

  叔侄各执一词

  70多岁的林其仁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其父母共生11个子女,其中兄弟四人,侄儿林聪颖是三哥之子,原为老家晋江的农村青年,是他一手将林聪颖培养起来,逐渐放手让他参与管理,但林聪颖却逐渐将林其仁“撇开”,并逐步转移资金组建自己的企业。

  直到有一天,有人告诉林其仁要注意林聪颖可能挖空公司,他开始进行调查,随后通过福州中美律师事务所发函给林聪颖。林聪颖则让林其仁开出条件,称可在上市后无论盈亏均给林其仁5%~8%的股份,外加每年200万元人民币分红。

  林其仁对本报记者说,如此一来,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他就决定放弃起诉林聪颖。而此时,林聪颖要求林其仁到泉州市公证处做一份公证,并称只要做了公证,还将给他50万元现金,但林其仁到泉州后未做公证,而是转到厦门。

  林其仁说,林聪颖到厦门找他,要求在厦门市公证处公证,“当时,他给我一瓶矿泉水,我喝了后心怦怦跳,头脑一片迷糊空白,不到5分钟,就在三份公证文件上签了名字,事后不知签了什么东西。”

  他说,后来回想起来,当时吃了迷药,签完字后,林聪颖给了他30万元现金,另20万元打了欠条,至今仍在其手中。

  林其仁回忆说,这三份文件内容包括声明自己无投资、80%股权无偿转让给林聪颖以及卸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

  林其仁说,此后林聪颖曾诉至泉州市中院,称双方当年是假合资,投资人不是林其仁。由于上述三份文件,法院最终判林其仁败诉。但林其仁称,已通过香港律师,开具了当年自己从香港集友银行汇款150万元人民币的证明。

  “如果不是合资,九牧王还必须返还国家几千万退税款,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林其仁说。

  对于林其仁的上述阐述,林聪颖完全予以否认。

  “别相信他说的这些,我以人格完全担保没有任何一点事情。”林聪颖对记者表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院均已判决他胜诉。

  他认为,林其仁等到九牧王即将路演时报料,目的就是“想敲诈笔钱”。

  至于对方要“敲诈”多少钱,林聪颖说,林其仁“没开口说多少”。

  林聪颖指出,不存在矿泉水迷药一事。当年林其仁之所以愿意无偿转让80%股份给他,是因为“本身是借他的壳,不是我想拿走就能拿走”,“当年只是用他的名字注册了公司,他本身并没有参与经营。”

  林聪颖同时认为,早年的公司变更,与目前的上市公司并无关联。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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