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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源前董事长涉嫌转移资产 职务侵占案22日开庭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1-01-21 10:35

  罗诺

  在比原定开庭时间推迟四个多月后,诉ST中源前任董事长何平等涉嫌职务侵占案开庭时间终于敲定在了2011年1月22日,即距ST中源正式发布公告披露其原董事长何平被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依法批捕后一年之时。

  “有关何平等人的涉嫌犯罪事实主要集中在其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在公司内部向包括自己在内的行政管理层人员发放月绩效奖金,且将自己的数额制定得显著高于其他一般管理人员,而形成了职务侵占的嫌疑。”据接近本案的有关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何平等人的行为是否最终构成职务侵占犯罪,将成为本案的争论焦点。

  实际上,本案的最初开庭时间确定为2010年9月2日,在此之前,何平等涉案高管家属则数度约见媒体为其鸣冤。之后,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决定将此案延期审理。

  同年9月7日,ST中源发布公告,并附带一份律师声明称,在该案无实质性司法进展和结论前,中源协和及其下属公司,不接受任何媒体或媒体从业人员的采访。

  “为了不影响司法调查取证的公正性,作为公司方面我们选择了对外界保持缄默。但真相终会大白。”日前,在确定此案开庭日期之后,据接近ST中源方面的有关人士向记者坦言。

  事发始末

  何平等人的东窗事发来源于ST中源方面的举报。

  2009年8月之前,何平时任ST中源董事长以及其控股子公司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干细胞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2009年4月,ST中源大股东方面便已经感觉到与何平的沟通不畅,并且听闻何平在外边设立了自己的公司,遂请其辞职。”据接近ST中源方面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009年8月,何平主动离职,但在其“动员”下,ST中源的17名管理人员集体辞职。

  “我们发现何平等人的经济问题是在其离职之后。在财务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一笔近400万元的巨额补偿款,但其具体流向,除了一张手写的人员名单,没有其他凭证。”据上述接近ST中源方面的有关人士透露。

  2009年10月27日,接替何平出任ST中源董事长的王勇代表ST中源正式向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举报。其举报内容为何平在内的四位原ST中源控股子公司协和干细胞公司高管涉嫌经济犯罪。

  10月29日,此案由天津市公安局正式立案调查。次日,包括何平在内的三位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同年11月6日,最后一名嫌疑人柴新宇也最终落网。

  2010年1月16日,ST中源正式发布原董事长何平涉嫌职务侵占而被依法批捕的公告。

  而也由此开始,何平等几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开始约见媒体,否认ST中源方面对于何平等人的指控。

  何平妻认为根据ST中源控股子公司协和干细胞公司的有关规章,仅2008年度何平就可以领取441.5万元奖金,但何平最终两年只领取了87万余元。其言下之意是,何平等人所被举报的数百万资金不但完全属于合规所有,而且何平等人还该获得更多。

  但ST中源方面通过媒体回应称,何妻之说纯属移花接木,片面曲解了有关政策。

  而对此,何平一方则辩称“作为协和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按照公司法,何平有权制定公司规章制度。这届领导班子在原有的董事会决议下制定了新的绩效考核规章制度,他们是在履行管理职权,至于怎么考核发放及发放细则属于公司管理层的职权范围。”

  “2008年1月至2009年9月期间,何平等人的涉嫌犯罪事实主要集中在其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在公司内部向包括自己在内的行政管理层人员发放月绩效奖金,且将自己的数额制定得显著高于其他一般管理人员,而形成了职务侵占的嫌疑。何平等四位被起诉人共计涉嫌侵占公司资金286万余元,其中何平本人涉嫌侵占资金约87.19万元。”据接近于本案的有关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诉讼未提及“掏空上市公司”

  据记者从有关渠道获得的一份ST中源向天津公安局经侦总队举报何平等人的有关材料显示,ST中源方面对于何平等人的举报,除了其涉嫌职务侵占外,还涉及到何平涉嫌转移ST中源的核心资产,掏空上市公司等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协和干细胞公司由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血液学研究所血液病医院(以下简称:血研所)与ST中源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金1亿元,血研所技术入股占比43%,ST中源占比57%。

  2009年初,时任ST中源董事长、协和干细胞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的何平等人提出成立一个新公司,并对ST中源和血研所表示,此举是为了将抗体试剂业务从协和干细胞公司分离出来,寻找合适的机会引进战略投资者。由此,同年3月,协和干细胞的全资子公司、ST中源的孙公司——“天津协和滨海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协和滨海)便宣告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何平。

  而就在协和滨海公司成立后两个月,一家名为“天津滨海协和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滨海协和)的公司也随之成立。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调查取证的工商资料显示,滨海协和公司的股东共有三家,即协和滨海公司出资350万,协和干细胞公司17名高管人员以现金入股,南京微宇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微宇)以专利入股,持股比例分别是协和干细胞公司35%,协和干细胞高管人员35%,南京微宇30%。

  “南京微宇的法定代表人是何平的同学,持股20%,其它股份均由何平等协和干细胞公司16名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家属或其他关联人代持。”据记者获得的上述举报材料称。

  在滨海协和成立当月,其即与协和干细胞公司签订《设备购买合同》,协和干细胞公司价值213万元的所有基因检测设备转移到滨海协和公司,约定设备款分期三年支付。但滨海协和实际没有支付任何设备款。

  之后,协和干细胞公司与滨海协和签定基因检测合同,将基因检测业务委托给了滨海协和,在没有开展业务的情况下,预付检测费750万元。这样,协和干细胞公司在基因检测项目100%的收益变成了35%,而该项目是ST中源的合并报表项目。

  2009年7月,何平离职之前,何平等人将协和干细胞公司16名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以解除劳动合同形式转移到何平控制的滨海协和公司任职,由此协和干细胞公司的业务、管理人员和资金均被转移到由何平控制的滨海协和。

  对此,何平方面则表示,滨海协和与协和干细胞公司方面为子母关系公司,公司之间正常签订业务、租用及购买设备合同是两公司行为,能正常履行合同就是合法的。而滨海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韩俊领,总经理是王学军,如有责任也应该由他们来承担。

  “此次有关何平等人的主要起诉罪行还是集中在职务侵占案方面,而对于其行为是否属于掏空上市公司资产暂未有提及。”据上述接近于本案的有关知情人士透露。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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