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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点独董洪乐平忽悠三公司被下课 未受实质处罚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1-01-13 10:05

  东山

  随着“污点独董门”事件曝光,继江钻股份被迫中止提名洪乐平为独董候选人之后,1月11日,东信和平发布公告称,洪乐平“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董职务。而目前洪东平担任独董的和而泰则未有任何行动。

  1月11日下午5时,股民颜红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上周五已分别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湖北证监局寄出举报信,反映江钻股份、东信和平及和而泰3家上市公司违规聘用“污点独董”洪乐平的事实。

  颜红介绍,迄今为止,其尚未收到上述监管部门的回复,“或许收信后处理有一个过程”。其称,如果监管部门不处理,“将坚持举报到底”。

  “污点独董”挺进三公司

  1月5日,江钻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10年12月14日发布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由于工作人员核查疏忽,洪乐平简历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存在错误,相关内容更正为:“洪乐平在担任ST深泰独立董事期间,2007年10月,因该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内容,证监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处罚,对时任独立董事的洪乐平给予警告并罚款的处分。2008年8月,因该公司200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严重滞后,深交所对该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时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洪乐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而事实上,这并非是洪乐平涉嫌违规的全部。

  根据*ST深泰2009年2月16日公告,深圳证监局于当年1月16日向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

  在整改通知中提到,洪乐平有两处违规之处:一是作为独立董事,未在2005年、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独立董事应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的规定;二是自2002年6月28日起,洪乐平一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超过6年,违反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

  根据深交所2008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明确规定,如果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最近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最近3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深交所可以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

  在深交所的干预下,洪乐平才从江钻股份独董候选人名单中排除。

  但事实上,在江钻股份事件之前,洪乐平还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担任着独董。

  2010年5月,和而泰登陆深圳中小板,洪作为该公司独董,成为公司上市后第一届董事会成员。4个月后的2010年9月13日,洪乐平再下一城,出任东信和平独立董事,挤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之列。

  独董监管之拷

  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陆峰表示,洪乐平这样一个受到监管部门多次处分后的独董,能够继续在3家公司担任独董,暴露出现有资本市场体制监管漏洞。

  记者翻阅东信和平及和而泰的公告,洪乐平的独董声明中,均称未受到“任何处罚”。

  5月11日下午,记者先后多次致电上述独董事件相关方,均未得到回应。

  而担任多家公司独董的洪乐平,到底是何许人?

  公开资料显示,洪乐平现任深圳全国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总会计师兼办公室主任。而此前历任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教师,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部经理,深圳先科企业集团任财务部副总经理、审计部负责人。

  知情人士透露,如果不是江钻股份长期以来未履行股改承诺,被普通股民盯上,或许洪乐平“污点独董”还无人揭穿。

  武汉大学一位法学教授指出,独董门事件反映出“违规成本太低”。在此次事件中,负有失职责任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及证券监管部门等多方,均未受到任何形式处分和处罚。而洪乐平本人,则只是辞去几家公司独董,亦未受到实质性处罚。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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