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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上市前强制员工退股 管理层曲线入主公司

来源: 财经国家周刊  2010-11-23 10:04

 在中国石化、中国铝业、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等国有股权不断稀释之后,几家具有现任高管背景的公司,开始出现在股东的行列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彭芜 实习记者 孔飞

  2010年9月,阳光保险集团增资8.6亿元,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上升至46.5亿元。

  外界普遍认为,阳光保险引入战略投资者背后,是公司上市工作加速推进。此前的2009年10月,阳光保险前一轮增资刚刚完成。一年之内,公司资本金增加了15.6亿元,稳居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列。

  相关资料显示,在阳光保险新晋股东中,不乏实力机构,但部分具有山东潍坊背景的投资者,出现在股东名单中,使得阳光保险的增资扩股顿现玄机。

  在外部股东引入的同时,2010年9月15日,一份要求员工退股的紧急通知下发到各分公司。阳光保险以员工股违反监管制度为由,要求此前入股员工的出资以9.02%的年息退还,并称即使不签字,公司也会强制退股。

  31岁的秦晓是阳光保险的老员工,2007年初某分公司筹建时他就进入了公司。“那时我感觉自己很幸运,进入公司不久就赶上了员工持股计划启动。”秦晓说,他幻想着公司上市后自己所持有的股份能够增值,尽管没有积蓄,却仍然借钱投入了5万元。

  以上市的名义募集职工股,在上市启动之前退还募集资金,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保险”)的众多职工,至今仍沉浸在这出悲喜剧中。

  “员工股”风波

  记者了解到,和秦晓有相同遭遇的阳光保险员工有数千人,大家都不情愿被退股,“很多人选择了抗争”。

  “在公司最困难的时候,我们四处筹措资金入股,现在要上市了,把我们踢出局,这让我们很受伤。”阳光保险湖南分公司某服务部经理周勤建说。

  据秦晓和周勤建介绍,阳光保险在2007年4月、2007年11月先后两次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价格分别为每股1元和1.1元,并对员工明确表示,出资将入股公司。

  公司高层曾在内部通气——“公司即将实现盈利,几年后就可以上市”。虽然那时公司正式营业尚不到两年时间,但大家都相信了这样的说法,踊跃入股者甚众。

  公司按照员工的职级划分了入股的上限:普通员工、高级主管、经理、部门总经理的持股上限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可高达100万元以上。

  周勤建在2007年4月出资10万元入股,出资后与总公司工会指定的受托人签署了《阳光保险员工信托资金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了“本人已自愿缴付人民币十万元,从而持有阳光保险员工信托资金份额十万份。”委托书签署后,公司只给员工出具了收据,上面写明是“出资款”。

  2007年5月底,阳光保险高调宣称“开始实现盈利”,当年11月宣布继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10月31日前进入公司的员工均可参与,此次价格是1.1元每股,价格较前次上升了10%。“累计募集到的资金据说有10亿元左右,具体的数字不会公布。”秦晓说。

  由于预期持股可以上市,阳光保险员工三年来一直忍受着较低的薪资待遇。“每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没有任何福利。”周勤建说,员工一直忍受这样低的待遇,主要是因为公司屡次宣称,一旦实现三年盈利上市后,员工股将增值几十倍。

  2010年8月,“阳光保险将赴香港上市计划募资6亿美元”的消息见诸报端。但随后的9月15日,员工即见到了要求退股的通知:员工的出资以9.02%的年息退还,并称即使不签字公司也会强制退股。周勤建并未签字,但9月17日,10万元出资款已经按照9.02%的年息打到了其工资账户上。

  据了解,期间阳光保险并未召开任何股东大会或者展开讨论,直接强制退股。三级机构(地市级机构)总经理以下的员工全部遭到强退,而高管则不在退股之列。

  上市布局

  对于阳光保险拟赴港上市的消息,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徐洪才表示,在香港上市前不允许股东发生大的变更,如果出现比例很大的股权变更,对上市审批而言是一个很大的障碍。至于阳光保险在2007年对员工实施的由工会代持员工股,徐洪才表示,这是保监会所禁止的行为。

  “外界的传言并非空穴来风,阳光正在准备赴港上市。”一位曾在阳光任职的李先生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阳光保险集团最早为2005年7月成立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财险”),2007年,在阳光财险的基础上成立阳光保险控股公司,控股公司随即出资成立阳光人寿保险公司。最后在2008年控股公司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公司,成为国内第七家产寿险兼营的保险集团公司。

  有员工透露,2007年阳光保险实行员工持股计划,时值阳光保险的困难时期,公司资金非常紧缺。2007至2008年,阳光保险跑马圈地,分支机构遍地开花,截至2008年年底,阳光财产保险开业分公司已达30多家。2007年夏天,创立不到2年的阳光财险宣布开始实现盈利。

  “财险公司的前期投入比寿险公司要少,盈利周期相对短是事实,但在整个行业,不到2年就宣布实现盈利的公司暂没有第二家。”上述李先生表示,“宣布盈利让员工看到了希望,于是就有了2007年阳光员工争相入股的事情。”

  迅猛扩张、快速盈利,阳光保险集团谋求上市的意图十分明显。不过,也有员工说,2009年阳光保险集团通过变卖旗下经营性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获得了将近2亿元的非营业收入,才实现盈利。

  北京的一位投行人士分析认为,在内地排队上市、周期较长的限制下,阳光保险取道香港上市似乎显得顺理成章。目前保险企业已在国内上市的有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太平洋保险,在阳光保险前面排队的新华保险、泰康保险、中再集团等尚未走完上市进程。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后起之秀的阳光保险选择赴港上市,比登陆国内A股市场的等待时间要短一些。

  机构投资者的介入,也加快了阳光保险上市的步伐。2009年5月23日,北京泰合方园投资有限公司入股阳光保险集团,持股11.63%。随后,泰和方圆的股东变更为天津祥鼎股权投资基金和天津泰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天津祥鼎的法人代表王霖,同时任泰合方园的法人代表,现任鼎晖投资执行总经理;而天津泰鼎的法人代表吴尚志,其另一身份为鼎晖投资公司董事长。

  “潍坊系”机构集体入伙

  目前,阳光保险注册资本金45.6亿元,共有23家股东,截至2010年6月,当年保费收入已达130亿元,总资产达到330亿元。

  其前身阳光财产保险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8亿元,中国石化、南方航空、中国铝业、中国外运、广东电力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联袂成其股东。经过几年的调整,阳光保险的架构一再调整,股权结构渐趋多元化,一些外部股东悄悄潜入,公司高管的影子隐约显现。

  前述5大国企最早为财险公司的股东,随着阳光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控股公司)的成立,而转变为控股公司股东,而随后成立的产、寿险两大子公司,均由控股公司即后来的阳光保险集团公司控股。上述五大国企股份所占比例最初在80%以上,而在上述架构搭建完成后,随着外部股东的进入,中国石化等所占股份比例下降。

  最新的一次股权变更发生在2010年9月,此时股东总数已达23家。其中,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9.73%的持股比例位居第一大股东,中国石化等5大初始股东所占股份均为9.46%,合计为38.4%,下降幅度达一半以上。

  两大子公司中,阳光财险的股权结构相对简单,集团公司持股95.83%,其余4.17%由阳光人寿持有。

  阳光人寿的股权结构则比较奥妙。其早期的股权结构为,阳光保险集团持股60%,北京易方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0%,深圳市祥南置业有限公司持股20%。

  阳光人寿成立1年时间后,随着集团公司出资能力的增长,逐步向阳光人寿增资,祥南置业所持阳光人寿股份在2008年由集团公司收回。到2010年初,阳光人寿的股权结构调整为集团公司持股84.85%,剩下的15.15%由北京易方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由北京易方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更名)持有。

  接下来发生的一段时间,股权再次发生集中而持续的变化。阳光人寿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易方达贸易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北京天汇恒通投资有限公司,当年7月完成工商资料变更。天汇恒通所持15.15%股权对应2.5亿股,按照原始的1元每股的价格计算,天汇恒通需要支付2.5亿元。

  工商资料显示,天汇恒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最早的股东有3位:李晓东、刘镇礼和籍广军,公司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员工数量恰为股东、董事和监事之总数。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7年7月,正值阳光保险控股公司的成立和阳光人寿的筹备。

  记者注意到,天汇恒通的注册地址在北京朝阳门外大街昆泰国际大厦29层,与阳光保险集团一致。记者经验证发现,天汇恒通的联系电话也属于阳光保险集团公司,接电话的人称,该部门为集团公司的“物控中心”。

  天汇恒通的注册资本为1.8亿元,三位股东各出资6000万元。而据知情人士透露,李晓东、刘镇礼和籍广军均为阳光保险集团中层员工,就职于不同的部门,他们自身并不具备其他投资机构背景,其所代表的巨额资本金从何而来,相关信息并未显示。

  2009年11月,天汇恒通股东结构再度变更为深圳汇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77.14%,北京雅迪恒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2.86%,其中深圳汇嘉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为张维亮,雅迪恒基投资管理公司法人代表为徐国强。天汇恒通新的董事会成员相应变为张维亮、徐国强、鞠春兰。记者查阅的相关信息显示,张维亮和徐国强的户籍地址均在山东潍坊市奎文区。

  更进一步的信息显示,深圳汇嘉地产的股权结构为深圳荣泽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鞠春兰持股1%。深圳荣泽华的股权结构则为张维亮出资501万元,持股89.3%;鞠春兰出资60万元,持股10.7%。而汇嘉地产和其股东荣泽华投资同时成立,在国家工商总局的《企业名称核准公告》中的编号分别为“2008-03-25(国)登记内名预核字第402号”和“2008-03-25(国)登记内名预核字第403号”。

  同时,持有阳光保险集团7.68%股份的北京泰合方园投资有限公司表面上是一家独立的投资机构,但2009年为其办理工商信息变更的申请人却是阳光保险集团员工,公司联系电话,则与天汇恒通为同一电话号码。2010年9月,泰合方园的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变更为李磊,李出生于1981年10月,2006年参加工作。

  阳光保险集团的另一位股东北京中机恒富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2.26%的股份,也在2007年5月入股阳光保险集团前夕,发生重大股权变化,其投资人由原来的北京美华投资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王志勇变更为李秀霞和康怡,二人分别出资1000万元,各持股50%,公司法人代表随后由王志勇变更为徐祥圣。

  上述李先生表示,阳光保险集团公司和阳光人寿在股权变动中,具有山东潍坊背景的数位人士布局其中,这与公司高管有着很大的关系。

  资料显示,阳光保险集团、阳光财产保险公司、阳光人寿保险公司的董事长均为张维功。张维功曾任南京保监办主任、广东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2005年成立了当时的阳光财险公司,随后执掌阳光集团至今。

  张维功为山东潍坊市人。有知情人士指出,前述阳光集团和阳光人寿的股东方的高管中,张维亮、徐国强以及李磊、康怡、徐祥胜等,其户籍地址均为潍坊市。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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