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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诉爱建欠1亿案昨再审

来源: 上海商报  2010-11-12 16:50

原、被告双方各持己见 闽东电力和股东不接受调解

商报记者 张淑贤

闽东电力(000993)与爱建股份(600643)的陈年旧账昨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又一次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双方各持己见,闽东电力认为,爱建应该返还闽东电力在2001年底存入爱建证券账户的1亿元资金;爱建则表示,公司已经将资金还给了闽东电力。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俞巍表示,将择日再宣判结果。

时隔六年案子重新审理

昨日上午9时15分,闽东电力诉爱建返还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其利息一案在上海二中院C105庭正式开庭审理。该案件所涉及的资金包括1亿元本金以及162.8万元利息(按央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自2001年12月26日至2004年3月31日)。

商报记者昨日在庭审现场发现,原、被告双方均缺席此次庭审,而是由各自的代理律师出庭,但闽东电力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相关人士以及爱建方面的几位管理人员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该案件要追溯至2001年末。据闽东电力表示,公司在2001年12月27日与爱建证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签订了《开户协议书》,并存入1亿元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此后,公司从未进行证券交易,也未授权进行证券交易,更未使用该笔资金进行过证券交易结算。公司曾多次向爱建证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提出提取该笔资金的要求,但其始终未将该笔资金返还公司。

2004年4月12日,闽东电力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5月1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移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处理。此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2005年1月2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因被告上海爱建信托原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犯罪且其涉嫌犯罪事实与本案事实有关联,鉴于上述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对该案的审理有影响,故该案中止审理。

之后,经法院协调,该案件于今年10月19日进入恢复审理阶段。11月5日,闽东电力收到上海二中院的传票。

闽东电力提供新的证据

据了解,原、被告双方以及第三人(即闽东电力持股45%的关联方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在新一轮庭审前(2010年8月26日)进行了证据交换。昨日,原告在庭审时又提供了一些新的补充材料和证据。

对于原告方指出的1亿元存款,第一被告(爱建信托)表示,原告在当年12月28日,即开户后的次日就已经将钱转回。该律师称,原告于2001年12月27日开户当日就凭相关合法手续通过有关账户转回,次日回到福建兴业银行的账户,所以被告不应再支付该笔资金。

对此,第三人东溟公司表示,28日转回闽东电力的1亿元资金是来自东溟公司委托的另一家公司的理财资金,并不是来自于爱建。

闽东电力也认为,被告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原告已转回1亿元资金。随后,原告又提供了一些新的补充证据,包括爱建相关人员当时提供的余额资料,被告在2004年6月出据的证据说明当时资金被挪用,所以无法提取等。

但被告认为,对其中一些手写证据或者复印件证据的真实性无法确认,手写部分缺乏依据,需要进行进一步核实。还认为有一些汇单、对账单的内容也是错误的,汇款时间也不明确。

此外,被告还指出,东溟公司当时出现亏损,根据工商部门提供的证明,东溟公司亏损了1600多万元,货币资金也只有存在西南证券账户的2500万元以及存在爱建证券账户的1295万元。

第二、三被告(爱建证券复兴东路营业部、爱建证券)认为,由于东溟公司与闽东电力的理财委托协议到期,东溟公司又无资金可以返还给闽东电力,所以东溟公司转给闽东电力的1亿元就是来自爱建的。这两位被告甚至还怀疑闽东电力与东溟公司有可能一起操作,并利用爱建从事粉饰年报业绩的活动。被告方在2001年年报中遗漏了对1亿元资金的披露。

东溟公司则表示,2001年7月时,公司对另一家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就超过1亿元,所以有能力返还理财款给闽东电力。

从原、被告双方以及第三人的证词中可以发现,该案件的争议在于2001年末返还到闽东电力账户上的1亿元资金到底是来自东溟公司还是爱建。原告认为,爱建没有证据证明是他们公司归还的;被告认为,东溟公司没有能力返还资金,所以这笔钱是来自爱建;第三人则认为,东溟公司是有能力归还这笔资金的,且是他们公司归还的,而非爱建。

股东非常关注案件进展

商报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来自厦门、福建、武汉等地的五、六名闽东电力股东都旁听了昨日的庭审。值得注意的是,闽东电力的第八大流动股股东陈天助也出现在昨日的庭审现场。

对于该案件的进展,这些股东都非常关心。其中一位长期关注闽东电力的股东认为,如果闽东电力赢了这场官司,则可获得逾1亿元的资金进账,公司的业绩则会更上一层楼,这对于股东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情;如果闽东电力输了,公司的业绩也不会受到影响,因为闽东电力之前已经计提了这1亿元的坏账。

还有股东坦言,其实不管是闽东电力还是爱建,当时都存在很多问题,两家公司的原高管翁小巧、刘顺新现在也都在监狱里,一些证据现在也都没法查清楚了。

在经过了长达五个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按程序提议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外调解,但原告方律师以及闽东电力的管理人员、股东等均表示不接受调解。

审判长称,在此次公开庭审后,该案件不会再进行公开审理,原、被告以及第三人如有新的证据可以庭外进行交换。法庭将择日宣读该案件的审判结果。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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