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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陈“决战日”敲定“9·28” 贝恩选择全部债转股备战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2010-08-24 11:4523日下午,国美电器召开业绩发布会,并公告将于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在国美中报发布会上,陈晓号召国美股东认可、支持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投票、理性选择。同时,贝恩资本也终于正式确认将在特别股东大会之前行使全部债转股权利,以便参与投票。
陈晓为首的国美现管理层和贝恩资本已摆好了决战的架势。
昨日(8月23日)下午,国美电器召开业绩发布会,并公告将于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在国美中报发布会上,陈晓号召国美股东认可、支持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投票、理性选择。
这无疑是一场决战前的最终动员会。
“国美不能再回到个人企业模式”
“国美不该且不能再回到个人企业的管理模式,遗憾的是,黄光裕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陈晓在发布会上说。
“股权之争、利益之争都不是本质,所谓陈黄之争更不是,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只是大股东的借口。”陈晓直言黄光裕要的是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是想继续把国美当成其私人公司,一个工具性的企业,“这无疑是不符合大多数股东利益的,国美从上市开始就已经是个公众公司了。”
陈晓历数自2008年11月黄光裕被捕后国美股价的震荡经历,“公司两年间每一次受损均与黄光裕有关,他使投资者对公司的判断一次次从经营基本面转向其个人因素导致的不明朗局势。”提及黄光裕提名的两位董事人选黄燕虹和邹晓春时,陈晓特别强调了二人“黄光裕胞妹”和“私人律师”的身份。
记者注意到,国美官方的新闻资料中,在介绍现有管理层构成时,称之为 “集团最称职的管理团队”。“或许陈晓未必是最好的人选,但现在也没人比他更适合了。”多位家电制造业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如此表述。
国美一位副总裁对《每日经济新闻》回忆称,当时公司众高管一筹莫展,最后只能靠陈晓出面以个人资产和信用为公司担保。陈晓本人也透露,去年6月份在中报里有披露,那时其抵押担保还有13.8亿元,“在年初的时候这个数字还更大,那时候根本没有融资方案,我的担保今年9月到期,我也不会再担保,这原本就不是我作为小股东的义务。”
即便是现在,国美的资金链也尚不能算宽裕。一位白电企业总经理对《每日经济新闻》透露称,目前国美尚无力一次以5亿元以上现金购货。前述国美副总裁亦对记者确认,国美资金链迄今确未尽复旧观。
国美董事会昨天表示,未来国美仍有资金需求,以保证对新业务和新机遇的掌控能力。
不过,陈晓昨天表示,国美对股票增发目前没有任何决定。陈晓表示,香港的17家零售企业上市公司都有一般授权,“假如我们有一般授权的存在,对公司在如何把握机会为股东创造价值方面会有一个弹性和灵活的空间。”
“对我个人而言,现在选择退出是最简单的方法,但这是对公司、投资者、员工和股东不负责任的。”陈晓表示,股东的选择是最公平的,“我会坦然接受股东的选择。”
否认“阴谋论”
此前黄氏方面曾指责贝恩资本的注资条件苛刻,并指陈晓故意与贝恩结盟,以达到稀释大股东股权的目的。
陈晓对此回应,“我相信黄光裕先生的智商比我还高,但我的智商也不低,他所说到的这几件事情,没有一件是站得住脚的。”陈晓指出,正是黄光裕所说到的融资、期权等问题,是管理团队在黄光裕个人犯罪给公司带来的史无前例的风险和困难时期采取的最成功、最有效的措施,并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可和赞赏的结果。
陈晓说,如果黄光裕不自己买卖股权,没有人可以让他手中的股权发生变化。
陈晓表示,2008年初时国美必须及时融资,但和华平、贝恩等大量投资机构接触,几乎无一例外都对国美过去和当时大股东的状态感到担心,都提出了前提条件:要摊薄大股东的股权比例,以提高公司治理透明度,减少投资风险。
陈晓指出,国美在融资时遵循了黄光裕提出的要求保持大股东持股比例的要求,实际上经历过艰难的谈判,最终只有贝恩资本一家接受了原有股东不摊薄这一条件。“不存在所谓的苛刻条款。”
这次贝恩转股后将占股9.8%,黄光裕持股被稀释至约31%,但仍居第一大股东地位。
贝恩投资(亚洲)董事总经理竺稼则指出,他们不会成为第一大股东。“在公司关键时刻能参与投票,与其他股东利益一致,这是我们转股的原因。”针对业界的疑虑,竺稼特别强调,“贝恩没有和谁捆绑、共同进退的约定。”在公司前景不明朗情况下进入,会做常规保护性条款。贝恩投资的是可转债,对债权人都有一定保护。
陈晓为首的国美现管理层和贝恩资本已摆好了决战的架势。
昨日(8月23日)下午,国美电器召开业绩发布会,并公告将于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在国美中报发布会上,陈晓号召国美股东认可、支持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投票、理性选择。
这无疑是一场决战前的最终动员会。
“国美不能再回到个人企业模式”
“国美不该且不能再回到个人企业的管理模式,遗憾的是,黄光裕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陈晓在发布会上说。
“股权之争、利益之争都不是本质,所谓陈黄之争更不是,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只是大股东的借口。”陈晓直言黄光裕要的是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是想继续把国美当成其私人公司,一个工具性的企业,“这无疑是不符合大多数股东利益的,国美从上市开始就已经是个公众公司了。”
陈晓历数自2008年11月黄光裕被捕后国美股价的震荡经历,“公司两年间每一次受损均与黄光裕有关,他使投资者对公司的判断一次次从经营基本面转向其个人因素导致的不明朗局势。”提及黄光裕提名的两位董事人选黄燕虹和邹晓春时,陈晓特别强调了二人“黄光裕胞妹”和“私人律师”的身份。
记者注意到,国美官方的新闻资料中,在介绍现有管理层构成时,称之为 “集团最称职的管理团队”。“或许陈晓未必是最好的人选,但现在也没人比他更适合了。”多位家电制造业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如此表述。
国美一位副总裁对《每日经济新闻》回忆称,当时公司众高管一筹莫展,最后只能靠陈晓出面以个人资产和信用为公司担保。陈晓本人也透露,去年6月份在中报里有披露,那时其抵押担保还有13.8亿元,“在年初的时候这个数字还更大,那时候根本没有融资方案,我的担保今年9月到期,我也不会再担保,这原本就不是我作为小股东的义务。”
即便是现在,国美的资金链也尚不能算宽裕。一位白电企业总经理对《每日经济新闻》透露称,目前国美尚无力一次以5亿元以上现金购货。前述国美副总裁亦对记者确认,国美资金链迄今确未尽复旧观。
国美董事会昨天表示,未来国美仍有资金需求,以保证对新业务和新机遇的掌控能力。
不过,陈晓昨天表示,国美对股票增发目前没有任何决定。陈晓表示,香港的17家零售企业上市公司都有一般授权,“假如我们有一般授权的存在,对公司在如何把握机会为股东创造价值方面会有一个弹性和灵活的空间。”
“对我个人而言,现在选择退出是最简单的方法,但这是对公司、投资者、员工和股东不负责任的。”陈晓表示,股东的选择是最公平的,“我会坦然接受股东的选择。”
否认“阴谋论”
此前黄氏方面曾指责贝恩资本的注资条件苛刻,并指陈晓故意与贝恩结盟,以达到稀释大股东股权的目的。
陈晓对此回应,“我相信黄光裕先生的智商比我还高,但我的智商也不低,他所说到的这几件事情,没有一件是站得住脚的。”陈晓指出,正是黄光裕所说到的融资、期权等问题,是管理团队在黄光裕个人犯罪给公司带来的史无前例的风险和困难时期采取的最成功、最有效的措施,并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可和赞赏的结果。
陈晓说,如果黄光裕不自己买卖股权,没有人可以让他手中的股权发生变化。
陈晓表示,2008年初时国美必须及时融资,但和华平、贝恩等大量投资机构接触,几乎无一例外都对国美过去和当时大股东的状态感到担心,都提出了前提条件:要摊薄大股东的股权比例,以提高公司治理透明度,减少投资风险。
陈晓指出,国美在融资时遵循了黄光裕提出的要求保持大股东持股比例的要求,实际上经历过艰难的谈判,最终只有贝恩资本一家接受了原有股东不摊薄这一条件。“不存在所谓的苛刻条款。”
这次贝恩转股后将占股9.8%,黄光裕持股被稀释至约31%,但仍居第一大股东地位。
贝恩投资(亚洲)董事总经理竺稼则指出,他们不会成为第一大股东。“在公司关键时刻能参与投票,与其他股东利益一致,这是我们转股的原因。”针对业界的疑虑,竺稼特别强调,“贝恩没有和谁捆绑、共同进退的约定。”在公司前景不明朗情况下进入,会做常规保护性条款。贝恩投资的是可转债,对债权人都有一定保护。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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