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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提出七项索赔 黄光裕陈晓或在股东大会亮剑

来源: 证券日报  2010-08-11 15:38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从香港高等法院获得了该院致国美电器创始人及大股东黄光裕的传票。该媒体称,传票显示,国美电器董事局向黄光裕提出了七项索偿,唯独金额不明。在即将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黄光裕和贝恩一方各有底牌,也各有机会,但前提是贝恩资本必须在之前行使债转股的权利。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从香港高等法院获得了该院致国美电器创始人及大股东黄光裕的传票。该媒体称,传票显示,国美电器董事局向黄光裕提出了七项索偿,唯独金额不明。

  据传票显示,国美电器一共向黄光裕提出了七项索偿—除8月5日国美公告对黄光裕的亮点诉讼原因(因回购公司股份行为违反了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责任)外,还要求黄光裕提供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账目,包括所有与之相关的利益、款项以及物业等;在相关账目的基础上,国美要求黄光裕赔偿所有金额,包括利息、成本等。

  《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国华时,万教授指出,国美电器8月5日虽然对黄光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但并没有明确具体赔偿的内容是什么,而现在国美电器有可能要求黄光裕赔偿现金,包括所有的金额、利息、成本等。

  为何至今才提出赔偿诉讼?

  实际上,国美电器对于黄光裕的起诉,从2009年8月香港证监会对黄光裕和杜鹃夫妇二人的调查时就开始了。据称,当时,香港证监会指控黄光裕与杜鹃两人在2008年1月及2月回购国美电器股份,而其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来由黄光裕持有的股份,令黄光裕使用其出售股份的所得,偿还黄光裕对一家机构的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

  虽然,香港证监会对于黄光裕与杜鹃的调查有了结果,但是在司法诉讼上却一直没有进展。2009年8月5日,香港证监会依据刑事法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控告黄、杜二人,指出他们设计国美电器股份交易的证券欺诈行动,并向法院申请发出强制令,冻结二人及其公司Shinning Crown Holdings和Shine Group Limited约16.5亿港元的资产。

  为何国美电器现在才提出要求黄光裕赔偿的诉讼呢?

  有分析人士认为,或许这是国美管理层手中捏的“一张牌”,要在最关键的时候才能打出。但也有分析人士表示,假设要是黄光裕因为此次赔偿诉讼败诉的话,那么董事局的其他董事会不会也有连带责任?为何当时他们不制止黄光裕利用国美电器资金回购股份一事?

  黄光裕手中仍有筹码?

  但这一切都只是假设,如今,国美电器已经提出了七项索赔,黄光裕方面应该如何应对呢?

  有专家认为,此次国美电器对黄光裕提出的诉讼,只是想办法逼迫黄光裕将手中国美电器的股权出售一部分,而国美电器能够借此来稀释黄光裕的股权,去掉其大股东的身份。而黄光裕就因此而妥协吗?黄光裕手中究竟还有何筹码?

   有报道称,多位资深分析师认为,黄光裕手中的筹码包括国美电器股权、国美电器未上市的300家门店股权、每年的收益、个人资产等,以及其妹黄秀虹掌控的鹏润系资产,“所以,即使没有国美电器,支撑黄光裕背后的现金流仍然巨大。”有分析师表示。

   更有报道称,国美电器之所以着急提出诉讼的原因是,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当时获刑3年零6各月,如今,只剩下1年左右刑期,假设能够减刑的话,不日即将出狱,这对于国美电器股权争夺将会产生不小的影响。

   一位资深投行人士认为,截止目前为止,双方都在充分运用资本市场的规则争取自己的最大权益。在即将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黄光裕和贝恩一方各有底牌,也各有机会,但前提是贝恩资本必须在之前行使债转股的权利。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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